李茂生針對前法官陳鴻斌免職變罰俸的判決,在臉書發表評論。翻攝李茂生臉書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前法官陳鴻斌因在車上強吻某位女助理等糾纏行為,被法院認定性騷擾遭監察院彈劾後,職務法庭前年判決將他「免除法官職務,轉任法官以外其他職務」,陳聲請再審獲准後,職務法庭昨以陳的不當行為只有3項,而非原先認定8項,且以他事後「曾幫女助理找對象,深具悔意」等理由,改輕判他罰薪1年約216萬元。但台大教授李茂生在臉書評論指出:「撇除個案的考量,判決本身所具有的宣示意義難道不重要嗎?」
此案再審由法官林文舟擔任審判長,受命法官為陳志祥;陪席法官是謝靜慧、郭瑞祥、陳添喜。
台大教授李茂生今天凌晨在臉書發文,對審判長林文舟說,知道他篤信上帝,「但是願意原諒世人胡搞瞎搞的上帝,不會去管法官在其職場上的不當行為的。」指職務法庭的決定具有象徵性的意義,撇除個案的考量,判決本身所具有的宣示意義難道不重要嗎?最後還說:「你幹嘛沒事幹,做出這種決定,讓許宗力難堪。」(法庭中心/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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