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界之怒】法官性騷女助理改判罰薪 女法官怒請辭

出版時間 2018/03/09

(新增:動新聞)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陳鴻斌因親吻、糾纏某位女助理,被監察院彈劾認定他性騷擾,2016年被職務法庭判決免除法官職務,轉任法官以外其他職務,陳不服聲請再審成功,職務法庭重新審理認為他性騷擾情節輕微,且事後幫女助理物色對象,有悔意,昨改判罰薪一年約216萬元,此一判決引發法界譁然。而職務法庭女法官謝靜慧,無法接受判決結果,認為自己無法保障婦女權益,昨天已向司法院法官遴選委員會請辭。

昨天的這項判決,讓許多司法官搖頭,一名資深法官氣得說:「還談什麼司法改革,司法就是被這樣的判決帶賽!」司法院表示,陳鴻斌日前已以司法事務官的身分退休。

職務法庭昨於三八婦女節改判性騷擾的陳鴻斌罰薪,法界議論紛紛,台大法律學院教授李茂生在臉書發文批評他的大學同學、職務法庭審判長林文舟「幹嘛沒事做,做出這樣的決定,讓許宗力(司法院長,也是李、林的大學同學)難堪。甚至職務法庭合議庭成員之一、高等法院庭長謝靜慧也憤而辭去職務法庭法官。

一名法官表示,職務法庭改判陳鴻斌罰薪,不用免職,可能造成陳鴻斌先前以司法事務官退休一事產生爭議,因為陳鴻斌或許會要求改以法官薪資計算退休金,使得原本月薪18萬出頭的陳,可搭上這次公務員加薪的順風車,辦理退休時所計算的月薪再加幾千元,退休後每月應可領足18萬元。

另名法官則說,監察院是把陳鴻斌移送職務法庭的當事人,有資格調閱職務法庭的評議紀錄,監察委員應該調查這次改判有沒有法官失職,甚至監察院也可提起再議。

全案起因陳鴻斌被控從2012年起陸續性騷擾女助理,包括在車上叫女助理閉眼然後親吻她、禁止她跟其他男性交往、壓住辦公室的門不讓她離開等,職務法庭原本認定他有8項不當行為,2016年判決免除法官職務,但陳以合議庭成員黃國忠法官應迴避卻未迴避為由,聲請再審獲准,職務法庭陳薪審理後,改認陳只有3項不當行為,並以他事後幫女助理介紹對象確有悔意等理由,昨改判陳罰薪一年。記者聯繫不上陳鴻斌、林文舟、謝靜慧等人,暫時不知其回應。(丁牧群/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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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16:26
更新時間: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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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鴻斌。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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