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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男子翁仁賢前年除夕夜在家潑汽油縱火,燒死8旬父母等6位親友,一審被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等罪判死,全案上訴高院審理時,翁多次嗆聲到庭作證的兄長:「聽你在放屁!」等語,但律師團請求改判無期徒刑讓翁「生不如死」,還說翁「蠻可愛的」,高院今上午宣判,仍判他死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翁仁賢(52歲,在押)在7名手足中排行老么,長期認為父母偏袒兄長、家人輕視他,2016年2月7日晚間7時許,趁16位家人圍爐吃年夜飯時,將預買的20公升汽油潑灑飯廳內外點火,造成父母、看護、兄嫂與姪子等6人死亡,5人遭火焚輕重傷。
翁男犯下弒親大罪,逃往北橫山區躲藏6天,落網屢次冷笑揚言:「不後悔!他們都該死!」自稱:「多年前就準備要殺害整個家族、滅門了!」並懊惱不應先在屋外停車場潑汽油,使大哥翁仁焜等人出門查看而逃過一劫。
一審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等罪判翁男死刑,上訴高院後,翁數度當庭嗆聲兄長:「聽你在放屁!」、「你就等著我回來吧!保佑你長命百歲吧!」等語,對於晚輩枉死,他淡淡說:「就算他們倒楣,跟我一樣!」被訊問難道不感激父母養育之恩,翁男嗤之以鼻說自己只是「免費勞力、奴才與奴工」。
翁男家人請求仍判翁死刑,「不然他出來,就是我們死!」受託為翁做心理衡鑑的中央警察大學教授沈勝昂作證,也說翁「教化可能性不高,再犯機率很高」,至於能否矯正以回歸社會,「不能說沒有這個可能,但我們要花多久時間?20年?還是30年?」
翁男的律師團主張翁「只是潑汽油,點火,會造成怎樣的傷亡,交給老天爺決定」,也先沒封死門窗阻擋逃生,代表翁沒有殺人的直接故意,翁應受懲罰,「但死刑不是唯一的答案」。
律師團還宣稱翁男「蠻可愛的,和他聊天很有趣」,並主張翁怕生不如死,所以想被判死,「法院不應偏惠被告而判死,應判無期徒刑讓他生不如死,要他為自己的犯行付出代價」,且無期徒刑要服刑25年以上才能假釋,「到時他(翁男)的家人可能都不在了」,不必擔心再傷害家人。
翁男家人當庭臭罵律師團:「放屁!」公訴檢察官也指翁不希望家人被燒死,是因燒傷後的治療會讓人生不如死,翁至今沒道歉沒悔意,「他哪裡來的教化可能性!」何況律師不該違背委任人的意思,更不該有讓人「生不如死」的想法,應仍判死。(黃哲民/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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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10:05
更新時間: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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