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動新聞)
前年12月間,台中一名沈姓婦人騎機車違規跨越分向限制線,搶先左轉,與左方直行的汽車發生擦撞,沈婦倒地頭部受創成植物人,去年10月間死亡,檢方到現場勘驗後,認為陳姓女汽車駕駛沒有肇事責任,將她不起訴,但曾男在交叉路口10公尺範圍內違規停車,且擋住雙方視線是肇事次因,今依過失致死罪將曾男起訴。
起訴指出,前年12月22日晚間7點多,曾男(36歲)開車出門拜訪朋友,把車停放在北屯區江興街與國豐街口的圍籬旁。
晚上8點23分左右,沈婦(66歲)騎機車從國豐街左轉江興街,違規跨越分向限制線,且未至交叉路口中心處就搶先左轉,而與陳女駕駛從左方江興街直行的汽車發生擦撞,沈婦人車倒地,腦部重創,開顱後成植物人,最後在去年10月16日死亡。
事後家屬控告陳姓女和違規停車擋住視線的曾男涉犯過失致死罪,但檢察官現場勘驗還原3車現場位置,從發生擦撞的汽車和機車的方向觀察,曾男違停確實遮蔽2車的視線,且行車故鑑定委員會第1次鑑定也認定沈婦佔用來車道搶先左轉,未禮讓左方直行車先行是肇事主因,曾男違規停車影響交通是肇事次因,至於陳女則沒有肇事因素。
曾男喊冤,辯稱:「圍籬比我的車子還高,如果遮住視線也是圍籬,不是我的車子,我的車子有沒有停在那邊,都不會影響到視線…」,同時申請覆鑑。
最後鑑定委員會雖改判定曾男和陳女都沒有肇事原因,但檢察官未採信覆鑑結果,仍依現場勘驗及第1次鑑定結果,認定曾男違停是肇事次因,今依過失致死罪將他起訴。(許淑惠/台中報導)
【更多新聞,請看《蘋果陪審團》粉絲團】
出版時間:12:23
更新時間:18:48
檢察官認定曾男在肇事路口違規停車,阻擋駕駛視線釀禍。圖中車輛與本案無關。翻攝google
一指在APP內訂閱《蘋果新聞網》按此了解更多
最熱獨家、最強內幕、最爆八卦
訂閱《蘋果》4大新聞信 完全免費
訂閱《蘋果》4大新聞信 完全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