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桂林持刀當街刺死情敵,被依殺人判刑。資料照片
新北市年近70歲男子王桂林去年6月離婚後,不滿妻另交金姓男友,同年8月找金男談判怒罵:「你不知道她是我老婆嗎?」竟因金男回嗆:「不是已離婚?」怒持折疊刀當街猛刺金男胸、背共8刀,深及心臟、胃部而死。王男辯稱金男先揮拳他才反擊,屬於正常防衛,但新北地院不採信,今依殺人罪判王男17年徒刑。
判決指出,醋男王桂林平日銷售消防幫浦,與49歲麻姓前妻結婚20多年,育有20多歲的女兒,但因王男有債務問題,去年6月兩人離婚,但仍同居永和。
離婚後,王男懷疑麻女另結新歡,同年8月11日晚間酒後返家未見麻女,立即打電話給麻女,發現她正與金姓男友(45歲)在外吃飯,金男聽聞王男來電,主動要麻女約王男在永和區安樂路的星巴克談判。
兩位情敵碰面後,王男拿出折疊刀,醋勁大發痛罵金男「你不知道她是我老婆嗎?」金男回嗆:「不是已離婚?」王男竟持刀攻擊金男,還兩次高舉折疊刀至頭部,猛力刺向金男背部、胸部共8刀,深及胃部、心臟,警方獲報趕至,王男仍持刀逼近已倒地的金男,警員趕緊持棍打落凶刀,將王男逮捕,金男雖經緊急送醫,仍宣告不治。
新北地院開庭時,王男辯稱金男先揮拳,他才反擊,屬正當防衛,但法院考量王男曾對麻女放話:「不要讓我看到(男友),看到就倒楣」,且當晚不斷持刀攻擊金男胸、背等部位,加上2名目擊者都沒看到金男先攻擊王男,因此不採信王男辯詞,今依殺人罪判他17年徒刑;仍可上訴。(孫友廉/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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