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問蘋果】有夠悲劇 新屋入手1個月就漏水

出版時間 2018/03/03

讀者楊先生問:
去年五月下旬,小弟因工作需求於台南買下一戶新蓋大樓住宅,但交屋一個月後發生牆壁滲水,窗框漏水等問題。雖然建商有允諾修復,但是一修再修,不願意用較好的手法來修復,我一家四口已搬入,時常讓工人進屋維修,已造成生活困擾。請問我是否可以採取相關法律行動來確保我的權益?或是請求建商賠償?
 
律師吳怡德答:

牆壁及窗框持續漏水的情況,均屬於減少房屋價值或通常效用的瑕疵,一般漏水的房屋在交易市場上都一定會貶值,正常情況下也不會有人預期想買一間漏水的房屋來住,故建議讀者可以依照《民法》第359條規定,主張本件買賣因物有瑕疵,且該瑕疵也為出賣人所應負責者,進而請求減少一部分當初支付的買賣價金,而請求減少價金的程度。

建議讀者可先請信賴的水電或抓漏師父前來進行工程估價,訴訟中如建商有爭執估價的正確性,則再請法院另函其他協會進行鑑定。
 
但要特別注意,減少價金的請求權,在每次發現瑕疵後,必須要在6個月之內提出,否則時效將會消滅,建議每次建商前來修繕並主張完工時,都要請建商另外就所修繕部分出具保固書,保固於多久期間之內不再滲漏水,以避免上述之時效問題。(顏凡裴/採訪整理)

【更多新聞,請看《蘋果陪審團》粉絲團】
 
《蘋果》即時推出【法律問蘋果】
網友如有法律問題需要解答,歡迎來信
e-mail:court@appledaily.com.tw

新成屋漏水,律師建議建商修繕後,要請建商出具保固書。資料照片


一指在APP內訂閱《蘋果新聞網》按此了解更多


最熱獨家、最強內幕、最爆八卦
訂閱《蘋果》4大新聞信 完全免費


【法眼緝兇4】恐怖夫妻殺5子 白骨指出真兇
【法眼緝兇4】恐怖夫妻殺5子 白骨指出真兇
出版時間: 2018/03/04 16:22
【法眼緝兇2】人體試驗背後 竟是預謀殺人陷阱
【法眼緝兇2】人體試驗背後 竟是預謀殺人陷阱
出版時間: 2018/03/03 2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