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超色的!」宜蘭一所已婚國中陳姓理化老師與女學生搞曖昧,數年前竟尾隨女學生進入女廁意圖性侵,結果弄了兩分鐘都沒成功,這時女學生的手機忽然響起,陳姓老師擔心是家長來電才作罷,事後女學生將此事寫在交換日記中,意外被其他老師發現報警舉發陳姓老師惡行,審理期間,陳姓老師矢口否認犯行,不被法官採信,一審被依性侵未滿16歲少女未遂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檢察官認為判太輕提起上訴,被高院法官駁回,日前已宣判維持一審原判。
「老師有用手找一下,大概試了2分鐘左右,但都沒有辦法進去......。」根據判決書指出,宜蘭一所公立國中陳姓老師年約40歲、平日下課後會到補習班兼差,疑似因此與一名女學生發展出地下情,2015年暑假某夜,女學生補習完後自願留下幫忙打掃廁所,陳老師竟趁四下無人之際尾隨在後,將她拉到牆角愛撫、激吻,就在兩人褲子都脫光之時,女學生的媽媽覺得女兒今天下課太晚,特別打電話關心,打斷了陳老師的計畫,兩人才悻悻然一起離開補習班。
「他超色的,要我幫他那個,就是口什麼的」、「他再度拿起my hands to touch his那個 」、「他kiss me且touch my胸部」,陳老師原以為神不知、鬼不覺,沒想到愛幕他的女學生竟將平日親密互動全寫在日記中與同學分享,「要連睡覺都要夢到我喔」、「祝我們的愛情能夠豐收」、「我是你稱職的女朋友兼老媽」,過度招搖終引致其他老師注意、追問女學生內容真實性,最後透過校方通知家長報警提告。
案件審理期間,陳老師出示交友軟體《BEETALK》對話紀錄,反控女學生同時與其他老師互動親暱,自己只是替死鬼、被冤枉的,但法官詳閱後發現,多數被指控的男老師收到女學生曖昧訊息後,當下就立刻制止並斥責女學生的行為,唯有被告陳老師一人回得很開心、語氣輕恌,被起訴後,陳老師還曾約出女學生談判,當面威脅她必須更改口供、坦承一切都是幻想,種種行為在在顯示被告內心有鬼。
法官強調,女學生的交換日記內容包羅萬象、裡面僅有幾篇談到她與老師的地下戀情,加上案發前,女學生仰慕熱愛陳姓被告,絕無想像到這本日記有一天會成為證物,實無特別加油添醋誣陷老師的可能性,痛斥被告明知被害人未滿16歲,性自主能力未臻成熟,竟因己身性慾就想亂來,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檢察官認為被告犯後態度不佳、至今仍未與被害人和解提起上訴,但日前已被二審法官駁回維持原判。(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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