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擺道】名醫成人之美假離婚 結果弄假成真變重婚

出版時間 2018/02/11

(新增:動新聞)
北市一名男醫師2008年和妻子登記結婚,婚後妻子卻稱和前夫的離婚手續不完備,她想能幫前夫一個忙,和前夫再度結婚並離婚,前夫才能找尋第二春,她請男醫師同意暫時先離婚,等她辦完和前夫的手續後再結婚,男醫師因此同意離婚,豈料妻子辦完與前夫的手續後卻不願再和男醫師結婚,男醫師才驚覺妻子疑與另名男子曖昧怒提告,北檢日前依重婚罪起訴妻子。

據了解,這名40多歲男醫師外型俊俏,在醫界頗有名氣,他在2008年間和妻子登記結婚,但妻子先前曾有一段旅居國外的婚姻。根據妻子說詞,她是在2006年與前夫結婚,當時台灣採儀式婚,只要有證人見證辦婚禮即可,所以她和前夫是到法院公證結婚,並沒有登記,婚後兩人移居東南亞,但好景不長,兩人個性不合,約2年就離婚,她才和男醫師再婚。

但2014年間,人在國外的前夫想再婚,卻發現兩人當時沒辦離婚手續,因此要求她和他去辦正式的離婚手續。妻子便向男醫師訴說這段脈絡,男醫師認為成人之美也欣然答應,同意和妻子先辦離婚手續,妻子再和前夫辦結婚、離婚,反正手續完成後,他還會和妻子登記結婚。

不料,妻子處理完和前夫的離婚手續恢復自由身後,竟不願再與醫師辦理結婚,醫師追查發現,原來妻子和另名男子疑有曖昧情愫,讓他的假離婚「弄假成真」,他憤而打民事官司確認和妻子婚姻有效。

但法院認定,妻子沒辦完前婚的離婚手續,就和醫師結婚,第二次的婚姻並不合法,因此判醫師敗訴;醫師憤而指改控妻子和他重婚。

檢察官查出,妻子確實曾在法院與前夫公證結婚,有公證書為證,但妻子辯稱有協議離婚,卻拿不出相關文件,之後又辯稱自己不清楚離婚規定才沒辦理程序,之後也確實和醫師辦理登記結婚。檢察官因此認定,妻子與醫師的這段婚姻屬於重婚,依重婚罪嫌起訴妻子。(吳珮如/台北報導)

出版時間:17:36
更新時間:18:40

想知道更多,一定要看……
避免犯重婚罪 這件事真的很重要

男醫師答應妻子假離婚,豈料事後妻子卻不願再重新登記結婚。示意圖


一指在APP內訂閱《蘋果新聞網》按此了解更多


最熱獨家、最強內幕、最爆八卦
訂閱《蘋果》4大新聞信 完全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