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1日重型機車騎士為爭取國道路權,發起突襲國道活動,北中南各地都有車友響應,當天國道警察共針對違規上國道重機開出89張罰單,其中國道一號中部路段由國道三隊開出14張,當時許多車友表示不服被開罰單,要打訴訟,彰化地院近日就有3件行政訴訟判決出爐,3名車主都是挨罰4千元,並記違規點數一點,不服提出申訴仍遭裁罰,但行政訴訟均遭駁回。
法官所持理由是,重機車友要爭取路權,對行政機關措施有所疑義,應循行政救濟管道向權責單位反應,否則若全憑主觀認知,認為規範不當即可恣意違反,將造成交通秩序大亂,因此判處駁回陳姓車友主張,同路段被舉發的葉姓、鄭姓重機車友,也都是打行政訴訟遭駁回。陳怡豪今天接受《蘋果》電訪時指出,政府怠惰不作為,會持續上訴,目前也還沒繳罰單。
也是重機車友的國際同濟會全興會會長葉紹男當時也和陳怡豪同行,他下午接受《蘋果》電訪時指出,重機繳納與汽車同級的牌照稅、燃料稅,卻不能上國道,所以重機車友感覺權益受損,他的案子也被駁回,也會研議再上訴爭取車友權益。
重機車友陳怡豪去年7月1日上午約9時21分,騎乘1199西西的重機行經國道一號北上約190.2公里處,被國道三隊員林分隊舉發,因「550cc 以上大型重型機車行駛高速公路行駛未經公告允許之路段」之違規事實明確,裁處罰緩4千元並記違規點數一點,陳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
陳男主張,裁決的背景是行政機關長期不作為與行政怠惰,在2012年修正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明確規定550西西的重機得依公告規定的路段及時段行駛高速公路,但修法迄今5年多,僅試辦國道三甲路段等路段,並未開其他路段,漠視重機路權。
被告台中區監理所主張,依照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認定陳男違規事實,並引用中華民國運輸學會在去年11月發布的重機檢核小組第一季觀察情況,大型重機在台64線事故件數是小型車11.6倍,違規件數是小型車4.6倍,重機爭取國道路權應透過自律爭取社會認同,創造開放外在條件,現行重機肇事及違規比率仍過高,應該權責單位應該是有所考量。(俞泊霖/彰化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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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友突襲國道爭路權 破紀錄89輛重機挨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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