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者設置管線將電鍍廢水直接又溝渠。翻攝畫面
去年2月台中梧棲區安良港大排下游遭污染成為綠色,檢警據報循線查獲「鍍盛工業社」負責人李淑卿等人涉嫌將含重金屬的電鍍廢水排進溝渠,還找一般水肥車抽取電鍍污泥和廢水任意排放,台中地檢署今依《水污染防治法》起訴李女等5人,且建請法院併科罰金。
起訴指出,去年2月上旬,民眾發現安良港大排下游變成淺綠色,向環保局舉報,檢察官王銘仁指揮保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二中隊與台中市環保循大排追查,找到位於港埠路的「鍍盛工業社」為了節省廢水處理成本,將電解白鐵窗金屬產生的電鍍廢水以沈水馬達從「清水處理槽」抽出後,透過軟管排放至廠區後方的溝渠。
環保單位稽查時,業者正好在排放草綠色的電鍍廢水,環保人員採樣廢水含有害健康的重金屬「總鉻」、「銅」、「鎳」、「鋅」,其中「總鉻」含量1380mg/L(標準為2mg/L)、「鎳」含量1020mg/L(標準為1mg/L),均超過千倍。
檢方另發動搜索,在廠區內查獲繞流排放管線,並從業者帳冊資料中,查獲前年10月間,「大邑包通清潔行」楊姓負責人,受業者請託以6萬5000元代價,開水肥車抽取大型電解槽槽底的電鍍污泥和電鍍原廢水約7噸,運至不詳地點流放。
去年3月間,「昌昱土木包工業」陳姓負責人承攬修繕破裂的電解槽體,同時受委託清除槽底的污泥,共計載走4車約1公噸,放置他人土地。
檢方指出,李女等人從事電鍍業卻未設置廢水處理設備,任意排放重金屬廢水造成環境難以回復的危害,今依《水污染防治法》起訴李女和員工3人,及受託清除電鍍污泥的楊姓、陳姓負責人,並建請法院併科罰金,給予警惕。(許淑惠/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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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七總隊警員於溝渠中找暗管。翻攝畫面
電鍍廠未設置廢水處理設備。翻攝畫面
電鍍業者將廢水排入溝渠,染綠溝渠。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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