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內容:裁定理由)
高院前法官江國華和兒子江衡經營煤炭轉口貿易,去年8、9月兩人無視聯合國安理會制裁北韓的禁令,涉嫌用2艘貨輪從北韓載送4萬多噸、價值200多萬美金(約6000萬元台幣)的無煙煤,運到越南外海卸貨準備賣給當地台商,台北地檢署依違反《資恐防制法》等罪嫌約談江衡後,昨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官漏夜開庭後裁定羈押禁見。
裁定指出,江衡雖否認違反《資恐防制法》,但他身為律岡公司負責人,卻明知北韓為聯合國安理會決議的禁運國家,禁止北韓輸出煤礦,我國也依《資恐防制法》公告將北韓列為制裁名單,江卻與共犯明知違法,卻於去年8、9月間從北韓輸出購買煤礦,並偽造產地證明及不實的INVOICE(發票)等押匯文件,向華南銀行開立信用狀,且有證人證述在卷,證人還證稱江一再提醒船東要小心,犯罪嫌疑重大。
此外,證人在調查局詢問時也稱,今年元月間,江衡發現帳戶被凍結,立刻指示刪除與凱翔輪相關電子郵件及電腦檔案,共犯也電話通知江表示調查局要來把東西弄掉,也有監聽譯文佐證,認定江有逃亡、串證、滅證之虞,法官審酌後認定有羈押原因與必要性,審理3小時後裁定江羈押禁見。
據悉,江國華(60多歲)日前提出醫師診斷證明,以身體不適住院為由,未到案,但檢方認為,有必要盡快訊問,晚間前往醫院就訊江國華。江國華是當年裁准蘇建和3人再審的法官,且判3人無罪,12年他遭踢爆家族經營煤礦業,且向印尼公司購煤卻未付款,之後江辦理退休,改和兒子江衡經營律岡聯合公司、黑航律控投資控股公司,專營煤礦轉口貿易,長年向北韓買煤再轉賣包括台塑等重量級客戶,但據了解,本次涉案煤礦買家並非台塑。
近年北韓積極發展核武,聯合國安理會去年8月5日決議,禁止自北韓運出無煙煤、煙煤等礦產。但江家父子涉嫌在制裁禁令後,從北韓南浦港載送4萬多噸的無煙煤,運到越南北部錦普港外卸貨,轉賣給越南台商,江家父子還指示關閉貨輪衛星定位訊號、偽造航行日記等,並偽造煤礦產地為俄羅斯,躲避查緝。
檢調取得美方衛星拍下貨輪卸載煤礦等情資後,前天搜索江家和公司等處,查扣與北韓購煤合約等資料。據悉,江衡否認和北韓交易、不清楚公司營運狀況,被檢察官以有串供滅證之虞,聲押禁見;江衡妻子吳姿穎擔任公司會計,訊後和另名員工各以10萬元交保。至於買家身分仍待調查。(法庭中心/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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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01:12
更新時間: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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