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涉收回扣 立院前處長已歿不起訴

出版時間 2018/01/30
林錫山。資料照片
林錫山。資料照片

立法院前秘書長林錫山涉嫌從2012年起,收受網遠科技公司高達3950萬元回扣、利用職權壟斷立法院電腦資訊採購業務,圖利該公司取得總價近2億元的24件標案,去年被台北地院依收賄、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判刑16年、褫奪公權6年。而立院資訊處前處長陳熙揚也被檢調懷疑曾收受回扣,但因陳男早在2010年離世,台北地檢署今將他不起訴。
 
除了林錫山,立法院資訊處前處長陳露生則被依洩密罪判刑5年8月、褫奪公權3年,網遠科技負責人李保承行賄罪判2年6月,得易科罰金90萬元、褫奪公權1年,資訊處前副處長高振源等人則被依洩密、行賄等罪分判3月至1年4月不等,均得易科罰金、緩刑。
 
全案緣於李保承自2010年起積極參與立法院標案,卻被林錫山透過管道找去並索賄。李男自此從2012年至2015年,分8次給了林錫山共3950萬元回扣,並在林錫山協助下取得立法院24件標案。
 
檢調查辦當時,也獲得同案被告、犯行期間任資訊處長陳露生的前手陳熙揚,同樣也涉嫌收取回扣的情資。但由於陳熙揚早在2010年過世,北檢今將其涉案部分依法不起訴。(游仁汶、呂志明/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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