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網友意見)
新北市一名13歲少女指控父親自2011年起至前年8月止,長期趁夜性侵、猥褻她近180次,但新北地院審理時,和少女同睡一房間的哥哥卻證稱從沒見過、也未察覺父親性侵妹妹,且少女到醫院檢驗也沒發現陳舊性裂傷,法官據此認定少女的父親罪證不足判無罪。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新北市一名少女指稱,40多歲的父親自她2011年就讀國小一年級起,就常闖入她和哥哥的房間,趁他睡覺時猥褻她的胸部,並從2014年開始性侵她,直到2016年8月14日,父親趁母親帶哥哥逛夜市,在家性侵她,事後她告訴同學,老師輾轉得知才通報警方查辦,最後少女的父親被依對未成年乘機猥褻、強制性交等罪起訴。
新北地院開庭時父親仍否認一切,法院也考量若父親強制性交女兒高達96次,並且如女兒作證所稱當時「很痛」,甚至「有把他(父親)踢開」,處女膜應會有傷勢,但醫院卻查無任何陳舊傷。
加上,女兒指證時間、事實較明確的2016年8月14日,警訊時女兒僅提及早上被父親猥褻,檢察官訊問時才多說晚上有性侵,法院開庭又說性侵是早上,晚上發生什麼就忘了,已有供述前後不一的情形。
其次,女兒所稱遭父猥褻、性交近5年,一家雖輾轉住過新北三重、蘆洲、新竹湖口等地,但女兒不是跟哥哥同睡一張雙人床,就是上下鋪,而哥哥前來作證,卻說從未撞見過父親性侵妹妹一事,更被吵醒過。
又母親作證稱女兒從未提過此事,直到爆發前女兒跟父親互動也良好,法院考量父親雖未通過測謊,但測謊結果僅能做為補強證據,認為全案事證仍不足,才判父親無罪。(孫友廉/新北報導)
=====網友意見=====
有網友認為少女會指控父親性侵,背後原因應不單純,有網友懷疑少女誣告,但也有網友對於家人證詞感到懷疑,「爸爸有沒有暴力行為,所以導致哥哥被迫出庭說謊,這些背後因素法官有沒有查過」、「奇日後,父女倆人怎麼相處」,也有網友認為,「不管有沒有,這是個什麼樣的家庭,令人好奇?」、「13歲少女跟哥哥同睡不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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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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