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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男子黃睿平被控5年前涉以「開天眼」為由多次性侵一位篤信神鬼的女大學生,導致被害人深陷惡鬼糾纏幻覺,被送往精神病院治療,黃男被收押後,竟辯稱女方與他靈修日久生情、自願當他小三,但高院不採信,本月初仍依強制性交等罪判黃男12年徒刑,目前案件上訴最高法院中,但因他羈押期限即將屆滿,高院今裁定延押黃男2個月。可抗告。
黃男日前被高院提訊召開延押庭時,對於被害人的指控仍一律否認,堅稱彼此是合意而非性侵,自認不應被判有罪,要求法官准他交保,可是他沒錢付保釋金,希望用限制住居取代,他願按時到轄區警局報到。
法官指黃男於本案先前偵審期間,曾2度被通緝,且戶籍設於桃園大溪卻搬到台中豐原居住,黃對於自己搬家一事回稱:「跟本案無關!」辯護律師指黃第二次被通緝到案後,因繳不起保釋金才被羈押至今,代表當時法官也認為黃不是非羈押不可,據此請求讓黃交保回家照顧小孩。
高院審理認為,被害人遭黃男性侵後舉止異常、送醫急救,治療後不敢居住自家,黃最初到案向檢方宣稱:「我也是會通靈的人!」也坦承去被害人家裡做法事,為被害人開天眼「給她看鬼,看清楚一點」,但二審審理時,卻自承沒學過任何法術法事。
高院認為,這代表黃男故意用鬼神之說誆騙、恐嚇被害人,利用宗教迷信而性侵被害人,犯罪嫌疑重大,加上黃曾2度被通緝,所犯性侵罪一、二審都判刑12年,確有逃亡之虞,據此裁定黃從本月25日起延押2個月。黃還押時被問到是不是覺得自己很無辜,他果決答稱:「是啊!」
判決指出,黃男於2013年在朋友開設的家庭神壇認識當時就讀大學二年級的被害人,得知女方和哥哥及母親都篤信神鬼,黃宣稱女方住處有惡靈盤據,須作法驅趕,到府作法時又稱被害人是「具有法力之乩身」,要她單獨留下以便「開天眼」,藉此猥褻得逞。
被害人既怕神鬼又不堪遭黃男淫辱,突然歇斯底里,不斷淒厲尖叫、狂摔屋內物品,被家人送往療養院治療,卻再度找黃男求助,黃男順勢謊稱彼此是「三世夫妻」,前次儀式中斷致使惡鬼纏身,須加快靈修「開天眼」自救,否則家人恐有血光之災。
被害人被說服,隨黃男到處進香,任黃男以「靈修」之名性侵還懷孕,後因黃男提議被害人母親重新裝潢房子改運卻趁機偷竊,被害人母親頓悟黃男是神棍,被害人墮胎後對黃男提告。(黃哲民/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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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14:07
更新時間: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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