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販賣「甜點」竟摻鹽 辯:騙錢非賣毒

出版時間 2018/01/23
檢警化身成鄉民,加入聊天室找毒販。資料照片
檢警化身成鄉民,加入聊天室找毒販。資料照片

台中男子陳永富去年在遊戲網站聊天室以「台中甜點出貨」為暗語販售安非他命給一名吳姓男子,警員獲報後,冒充買家將他逮捕,陳男為脫罪,辯稱賣粗鹽騙錢,但因化驗發現其中含有7.2%毒品,台中地院今依販賣二級毒品罪判陳男4年2月徒刑,另依販毒未遂罪判刑2年2月,合併輕判執行4年6月徒刑。
 
判決指出,去年3月陳男(36歲)在「老子有錢」網站聊天室,以暱稱「還讓不讓人活」販售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吳男聯繫後購買1小包2000元。去年5月間,賴姓警員網路巡邏發現,陳男以「賣甜」做為販售安非他命的暗語,向陳男購買2克、售價3000元的安非他命。
 
交貨當天,陳男交通工具故障,與警員相約各自移動一半的路程至北屯路與太原路口的超商見面,在法庭卻和律師同辯,本來車子壞了已無交易意願,是受警方挑唆…,法官勘驗雙方聯絡訊息,根本是陳男不放棄交易,還主動表示願給較多數量做為補償。
 
此外,陳男和律師又辯稱,陳男當時因車禍急需用錢,以安非他命的殘渣袋裝粗鹽騙買家,沒有販售毒品犯意,但檢警早將該2公克的安非他命送驗,其中雖摻假貨,但純度仍有7.2%。
 
陳男除了辯稱沒有販毒犯意外,也指沒有販毒給吳男,因吳男竊盜通緝被逮,懷疑是他通風報信而挾怨報復,但法官也指出,陳男被逮收押多日後,吳男才遭警通緝查獲,陳男根本不知吳男的行蹤,且雙方有買毒的通訊對話。
 
販賣二級毒品依法可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1千萬元以下罰金;合議庭認為陳男分別犯下販賣二級毒品既遂和未遂罪,並指陳男犯後否認犯行沒有悔意,但又考量陳男國中肄業、未婚、有未成子女要撫養、經濟狀況普通等,二罪合併輕判4年6月。(許淑惠/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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