罵警被訴還告官 莾男再吃誣告罪

出版時間 2018/01/22

做事真的要三思而後行!台北一名蔡姓男子到女姓友人住處按電鈴騷擾,警員獲報後前往處理,竟遭蔡男辱罵「一副流氓樣」,事後蔡男又打電話罵警髒話,結果被依「侮辱公務員」罪送辦。檢察官收案後,以為蔡男應已獲取教訓,沒想到他到案時,不但否認打電話,還反控警員誣告,最後法院查明電話真的是蔡男撥打,台北地檢署今再依誣告罪將蔡男起訴。

這起事件最初發生在2015年5月1日下午4點40分,家住台北市的蔡姓男子,因為與彭姓女姓友有債務糾紛,因此到彭女家樓下持續按電鈴,想要找她出面與他溝通,彭女家人不堪騷擾打電話報警,松山分局松山派出所李姓警員獲報後前往現場處理,並告知蔡男涉犯《社會秩序維護法》,將他帶回派出所處理。

在押解的過程中,蔡男開始用手機攝影,由於補光燈一直照著李姓警員,請他移開又完全相應不理,警員只好先將蔡男的手機沒收暫時保管,沒想到此時蔡男開始作勢攻擊,在被逮捕上銬後又繼續碎碎唸「丟臉丟死了」、「一副流氓樣」,因此被依妨害公務罪移送法辦。

蔡男事後不甘心,於2016年2月2日打電話到松山分局偵查隊,表明「我、敝姓蔡」、「我要直接請問他」、「因為我現在收到一個文,就是說你們寫說依照警察職權行使法然後要保管我的手機」、沒想到蔡男罵接電話的蔡姓小隊長「你幹」,因此又被依妨害公務罪函送法辦。而蔡男堅稱電話不是他打的,反控蔡姓小隊長涉犯誣告罪。

最後法院就2件妨害公務罪,各判處蔡男拘役10日、40日,同時也認證該通罵「你幹」的電話就是蔡男撥打的,因此北檢就蔡姓小隊長被控誣告的部分,做出不起訴處分,小隊長在獲不起訴處分確定後,反控蔡男涉犯誣告訴,檢察官認為事證明確,又以涉犯誣告罪將蔡男起訴。(呂志明/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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