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違法隆鼻線材 徐薇老公認罪獲緩刑

出版時間 2018/01/18

(更新:新增動新聞)

補教名師徐薇的丈夫江正明投資兩蔣御醫姜必寧女兒姜琤開設的「羅比珍妮」醫材公司,涉向韓國公司Medikan(媚得康)進口未經核准的隆鼻、拉皮線材,不法獲利約2千多萬元,兩人被檢方依違反《藥事法》進口未經核准輸入醫材罪起訴,由於江男、姜女認罪,台北地院今判江正明1年半,姜琤則除《藥事法》外,另觸犯《商會法》共被判刑1年10月,2人均獲緩刑3年並各繳公庫100萬元,可上訴,羅比珍妮公司因清算消滅,免罰。
 
檢方偵辦時,姜女坦承明知線材申請2次都未核准,卻為了賺錢鋌而走險,她從2012年開始進口販售,事後還另開設新健公司欲繼續申請核准;而江正明則辯稱因疏於管理公司而踩到紅線。
 
另三軍總醫院醫師高全祥則承認明知線材未經衛福部核准,就幫羅比珍妮推銷線材,還開班幫其他有興趣的醫師上課,教授線材使用方法,因姜女等人承認犯案,檢方認為江正明等人也是共犯,前年10月依違反《藥事法》起訴姜琤、江正明、高全祥、羅比珍妮公司、新健公司及陳姓、何姓員工等人。全案被告除高全祥改簡易判決外,江男今遭判刑1年6月、姜女1年10月,兩人均緩刑3人,新建公司則被判罰金15萬元,陳姓、何姓員工各判6月、8月,均得易科罰金,並繳公庫3萬元,可上訴。
 
全案除姜琤與江正明等人被起訴外,使用相關醫材的胡瓜前女婿、佳士美診所負責人李晉良、米蘭診所林維善、維閣診所林銘德、韓風診所張簡仕煌及悠美診所朱芃年等都被起訴,其中只有張簡仕煌認罪請求簡易判決,其餘4人都辯稱是被羅比珍妮詐騙的受害人,目前仍在台北地院審理中。(張欽/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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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18:09
更新時間:21:09

徐薇(左)的丈夫江正明捲入醫美器材案。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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