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監委嗆「專辦打綠法官」 檢協會說話了

出版時間 2018/01/16
陳師孟。資料照片
陳師孟。資料照片

準監察委員陳師孟昨在立法院接受資格審查詢問時,公開宣稱「陳水扁前總統受審之四案都是遭到司法迫害」等語,還揚言「專辦打綠法官」,引發各界議論,檢察官改革協會今發佈聲明稿,呼籲監委審慎妥適的行使其憲法上之監察權,不要依個人政治意識或民粹片面臆測,而恣意貶抑司法。以下為聲明稿全文。(法庭中心/台北報導)

對於新任監察委員之期待

立法院臨時會今日 (1月16日)通過監察委員被提名人陳師孟等11人同意權,中華民國檢察官協會(下稱檢協會)對於11位監察委員提名人完成法定任命程序,期許應本權力分立之法治國原理,尊重司法機關之獨立偵審職權,審慎妥適的行使其憲法上之監察權。

監察委員乃行使憲法所賦予,對於違失職公務員以彈劾、糾舉權,在權力分立之法治國原則,神聖的監督行政權行使,有效澄清吏治,並提升公權力行使之效能,司法當然也受其監督。

針對媒體報導,監察委員被提名人陳師孟先生昨日(1月15日)在立法院接受資格審查詢問時,曾公開宣稱「陳水扁前總統受審之四案都是遭到司法迫害」「如果說依照正常的程序,用正常的法律見解來判的話,應該是沒有(貪污)等語之言論,引發各界評論。檢協會對於違法失職之司法人員應受彈劾之立場,絕對予以支持,然而對於司法人員獨立行使司法權,不應受政治力干擾之辦案空間,則是捍衛到底,絕無退讓的空間。以陳前總統所涉相關貪污案件,歷經檢察官偵查、起訴,法官力審判決而定讞,審判過程一切符合法定程序,依據證據認定犯罪事實,且給予被告完全的訴訟保障,對於監察委員提名人陳師孟先生於立法院審查中所為之言論,檢協會感到遺憾,更殷切期待已通過同意之監察委員,能謹慎執行監察權,切勿僅依個人政治意識或民粹片面臆測,而恣意貶抑司法,始為全民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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