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嫌遠從高雄到苗栗當車手,在超商被眼尖警官發現被逮。警方提供
苗栗警分局第5組組長謝偉倫,11日在金融機構超商督巡勤務時,眼尖發現戴姓男子在超商ATM前反覆提領,呼叫線上警網盤查,雖然只發現身上有2張他人提款卡、現金5萬元,戴嫌起初否認是詐欺車手,直到警方將提款卡主人遠自高雄找來,戴才坦承為籌錢結婚,才兼差當車手。檢方訊問後,認為仍有上手共犯未到案,向法官聲請羈押獲准。
警方說,謝偉倫11日上午執行督巡勤務時,抵達某家統一超商,見戴姓男子(29歲)形跡可疑,在超商ATM前提領3次現金,懷疑他是車手,立即上前盤查,並通報轄區南苗派出所所長邱靖宸及警員謝欣華到場協助查證身分。
警方在戴男子身上起獲2張他人金融卡,以及剛提領的現金5萬元。帶回派出所時,戴男仍否認犯罪;警方轉而找到涉嫌提供金融卡的黃姓男子,黃嫌見東窗事發,只好配合自高雄到苗栗做筆錄。
事隔5小時後,戴嫌才坦承依照詐欺集團指示,為了躲避警方查緝,特地遠從高雄北上苗栗提領,沒想到還是被眼尖的督導長官撞見,人贓俱獲。戴嫌供稱,目前擔任葬儀社禮儀師的工作,最近為籌錢準備結婚,希望能短時間多賺點外快,經由朋友介紹,兼職做詐欺集團提領車手,才做第3天就被警方查獲,賺不到新台幣3千元。
而且家住高雄的他,依照詐欺集團指示遠從高雄北上到苗栗,想說避人耳目沒有人認識他,可以大方地去領錢,卻碰上眼尖的警官,當場識破。警方依詐欺罪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因為戴嫌犯案前,先在附近公車總站,獲詐騙上手面交提款卡,檢方以有共犯未到案理由,向法官聲押獲准。(楊永盛/苗栗報導)
警方在戴嫌身上查獲2張他人提款卡和現金5萬。警方提供
戴嫌供稱平日當禮儀師,為籌錢結婚才當車手賺外快。翻攝戴男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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