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有毒品前科的邱姓、廖姓男子,因缺錢花用,竟聯手持槍、電擊棒行搶一家金飾加工店,得手4萬餘元金飾後朋分,但邱男食髓知味,得手後還獨自上門再搶一次,得手近3萬元金飾,警方獲報後逮捕兩人,法院審結後,依強盜、槍砲及恐嚇取財等罪,判邱男10年徒刑,廖男則依強盜罪判7年4個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男子邱重明(41歲,頭城人)聲稱於去年1、2月間於宜蘭縣員山鄉一處公園拾獲一把改造手槍跟子彈6枚。因缺錢花用,遂與男子廖延淞(49歲,宜蘭市人)共謀,於去年4月14日下午4時許,前往宜蘭市楊姓男子所開設的金飾加工店伺機強盜。
邱男攜帶1支電擊棒在身上,另在車上藏放改造手槍及子彈,之後搭載廖男共同前往楊男所開的金飾加工店。
廖表明是當地老里長兒子取信於楊後,2人進到屋內佯裝挑選金飾,並佯稱要訂做1兩半的金飾,當時年邁的楊姓業者要求先付訂金,加上楊妻也同在屋內,因兩人身上只有1把電擊棒,邱男遂佯以要到車上拿錢作為藉口,取出改造手槍,回到屋內後,把槍拿出並上膛,指向楊翁,聲稱正在跑路急需跑路費,喝令楊把金飾交出來,翁嫗只好交出1兩1分金項鍊給邱、兩人遂離去變賣,得手44150元由兩人朋分。
原本邱男於臨走前還掛保證說「不會再來」,但他食髓知味,隔日下午3時許獨自又回到該店,再度向楊索討金飾,並恐嚇稱:「你是不想給我」,因邱身上的斜背包,楊翁擔心有槍,害怕之虞,只好再取出1條重5錢9分6厘金項鍊交予邱,變賣得手26250元。楊翁連遭洗劫,遂在家人陪同下報警追兇,警方組成專案小組於北市中山區旅館內成功逮捕2人,並在頭城一間土地公廟起出槍彈。
庭訊時,2人全都坦承因缺錢花用共謀行搶,但廖男一度否認強盜,說法不被法官採信。
合議庭審酌邱男、廖男正值青壯年,不思正當營生,反以強盜手段不勞而獲,漠視法治,對社會治安造成重大危害,兩人均有毒品前科,惡性非輕、素行不良,邱男犯後坦承犯行,廖男犯後態度反覆。邱男所犯非法持有可發射子彈具殺傷力之槍枝罪,處3年半,併科8萬元;犯攜帶兇器強盜罪部分,判7年10個月;至於恐嚇取財罪部分則判10個月,應執行10年徒刑,扣案改造手槍、子彈全都沒收,另廖男則依共同犯攜帶兇器強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7年4月。(林泊志/宜蘭報導)
看了這則新聞的人,也看了……
疑洗澡弄翻電暖器釀火警 9旬嬤嗆傷獲救
【K律師論點】加班東西軍 你選哪一道?
【違規片】路口闖紅燈車禍 小黃撞翻小黃5人傷
訂閱《蘋果》4大新聞信 完全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