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一家醫美診所院長(70歲),看上新來的女護理師(30歲),要求她當小三,條件是送一輛百萬新車、以及信用卡任意刷,女方還未明確表態答應,院長就先將禮物送上門,但5個月來兩人僅吃過幾次飯、牽牽小手,最後因護理師拒上床,僅交還信用卡就離職,院長不甘損失怒告竊盜,全案函送地檢署偵辦。
警方調查,擔任市區某醫美診所院長的老醫師,已婚,子女皆已成年各有工作,去年2月間,診所應徵護理師時,來了一名未婚、身高約165公分、身材苗條、長相清秀女子,老醫師看了很滿意,女子當然成為該診所護理師,不久老醫師就三番兩次以言語暗示,要她當他的小三。
女方還未答應,老醫師使出銀彈攻勢,開出當小三條件,免費贈送一輛百萬新車、以及醫師名下的信用卡金卡供她任意刷,卡費由他繳,為求得女子歡心,老醫師立馬帶護理師看車,女方選了一輛市價100萬元出頭的TOYOTA休旅車,該車馬上登記在女方名下並交由她使用。
護理師拿到信用卡後,每月都刷好幾萬元買衣服、化妝品、保養品及日用品,每月刷卡金額從5萬元至多到13萬元不等;老醫師多次暗示要找她開房間,女方都以家中有事或大姨媽來等各種理由拒絕,5個月來,只與女護理師吃過幾次飯、牽牽小手,逛逛街。
老醫師花了那麼多錢,還無法「達陣」成功,內心超不爽,不想再當散財老人,便自稱診所不開了,要轉讓他人經營,迫使護理師離職,女方也看得出來,離職前拿信用卡到漢神巨蛋再刷13萬餘元後,再歸還信用卡,5個月總刷卡金額約40萬元,因車子是在自己名下沒還。
去年8月間,醫師愈想愈不甘心,不甘損失,委由律師向高雄地檢署提告女方竊盜,警方傳喚護理師到案說明,女方供稱她沒答應當小三,也沒有竊取醫師的信用卡,是醫師主動給她的,何來竊盜之說;警方訊後上月將全案移送地檢署審理。
律師李奇芳認為,醫師若要對護理師提出竊盜罪告訴,應該不會成立,恐怕還可能涉及誣告罪,基於專業建議,醫師若「循民事途徑請求」,或許還比較恰當。(林錫淵/高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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