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投教父內線交易囚9年 總長非常上訴遭駁回

出版時間 2018/01/11
柯文昌。資料照片
柯文昌。資料照片

有「台灣創投教父」之稱的普訊公司董事長柯文昌,被控因綠點公司內線交易案套利4.7億元,2015年底遭最高法院判刑9年、併科罰金1億元定讞,他隨即向檢察總長顏大和聲請非常上訴但被駁回,柯於2016年1月入監服刑後,繼續聲請,顏轉而認為該案審判違背法令,2016年底為柯提起非常上訴,但最高法院審理後,今判決駁回。

此案起因是美商捷普公司2006年有意併購製造手機機殼的綠點公司,雙方協商達成初步共識後,捷普決定以每股109元,百分之百收購綠點股權,綠點於同年11月22日召開董事會,通過簽署合併契約案,當天下午在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布此重大消息。

後來檢方查出普訊因為投資綠點,由普訊總經理何正卿擔任綠點董事,而何男在綠點併購案協商階段就得知這個重大利多消息,柯文昌隨即指示普訊市場交易部經理王榮哲,搶先低價買進綠點股票,等消息公布再拋售,獲利4億7千多萬元。最高法院2015年底依《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罪將柯男判刑9年,併科罰金1億元;何、王各被判刑8年、4年,全案定讞。

檢察總長顏大和2016年12月為柯文昌、何正卿、王榮哲3人向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訴,主要理由是柯文昌等人是在捷普、綠點簽定合併契約之前買進綠點股票,當時雙方雖已簽署「無拘束力意向書」,但併購案成局的重大消息尚未明確,也就是說柯等人買股時無法確知併購案一定成局,不應構成內線交易。

但最高法院認為,捷普、綠點簽署「無拘束力意向書」時,已對併購價格、架購達成共識,併購案有「高度可能」成局,重大消息已經明確,何況,重大消息在哪個時間點才算明確,是犯罪事實認定的範疇,不是「統一法令適用」的問題,也不符非常上訴要處理的範圍,因此判決駁回。(丁牧群/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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