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擅取基隆河水洗車,被罰5千元。資料畫面
新北市一名37歲謝姓工人前年4月駕駛灑水車,前往瑞芳區抽取基隆河水,載回工地清洗路面、洗車使用,路人發現認為謝男偷取國家水資源,拍照後提出檢舉,水資源局查證屬實,向基隆地檢署提出告發,檢方偵辦後依竊盗罪嫌提起公訴,法院估算謝男抽取5噸河水,水費只約36元,判處罰金5千元,可服5天勞役折抵。
謝男坦承有抽取基隆河水使用,但辯稱並不知道溪流河水不能抽取,並無犯意,工地的老閭也證明,確實有請謝男自行去找水源使用,基隆地檢署認為全世界都嚴重缺水,水資源是國家很珍貴的資源,必需要有效管理,依竊盜罪嫌將謝男提起公訴。
謝男辯稱抽取河水不到5噸,自來水公司依水費計價標準,以5噸水量估算,僅約36元,法官考量謝男沒有前科,坦承犯行,輕判5千元罰金,可上訴。(突發中心蔡進男/基隆報導)
河水為國家水資源,任意抽取恐觸犯竊盜罪。資料畫面
河水為國家水資源,不可任意抽取。資料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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