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燒19屋釀1死 消防官被控救災不力結果出爐

出版時間 2018/01/10

(更新:新增案情、動新聞)

前年11月台中市潭子區大成街發生大火燒毀2排共19戶房屋,還導致1人死亡,事後24名住戶不滿警消射水2分鐘就沒水源、消防栓水量不穩等導致大火延燒釀禍,聯名控告消防局副大隊長柯進福等3人救災疏失,但台中地檢署調查發現當時水線未曾中斷,認定住戶不了解現場狀況而誤會警消救災不力,今將柯等人不起訴;而吳姓女住戶未關電視即外出,不料因電線短路釀火災,今被依過失致死罪起訴。
 
這場大火發生於2016年11月21日晚上,因大火延燒,燒毀大成街7巷、9巷共1 9戶透天厝,造成1人死亡,63人無家可歸,住戶認為消防人員救災不力,組自救會至市府陳情抗議,24名住戶具名提告消防局副大隊長柯進福、頭家厝分隊小隊長廖文彬、隊員林昇輝涉嫌業務過失致死罪。
 
住戶指控,火災發生後,射水2分鐘就聽見有消防員因為加壓不足一直喊「沒水」,認為水箱車沒加滿水、消防栓水量不穩、加壓車第一時間未到火場、未在第一時間設斷火線設停損點,楊進福等3人沒有督促設備保養、救災不力等,才造成19戶燒毀、1人死亡的重大悲劇。
 
檢察官蔣忠義勘查火場、調閱火場救災影片、傳喚相關人員,還原現場救災情形,消防局人員指出,晚上5點53分接獲火接通報後,第一批3車7人在6分鐘趕到現場,2輛水車有6噸水,拉起2條水線,一條救屋內受困者、一條阻斷火勢,可射水10分鐘不可能2分鐘就沒水。
 
由於現場是人字形的木造樑柱加水泥瓦片覆蓋,屋頂前後相通的老舊建築,天花板都是木板或塑膠美耐板等易燃物做隔間,火載量大,加上防火巷都被違建加蓋堵住了,無法做有效射水。
 
消防局人員解釋,民眾提供的救災影片中有人喊「沒水」,指的是在新佈水線時,要趕快催促車輛操作人員送水加壓,不是沒有水,其他水線持續送水滅火;此外,消防局人員也表示當天5個消防栓都是好的,車輛也沒有問題,沒有住戶指控水壓不足、設備未盡維護等情形。
 
檢方指出,根據救災影片,現場水線持續出水,住戶不了解現場狀況而產生誤會,造成火勢蔓延快速原因為房屋是易燃材、室內多易燃物、違建搭蓋,加上東北季風風勢助長,因此將消防人員不起訴。
 
至於起火原因,檢方根據火場鑑識報告認定起火點在9巷3號吳女(46歲)住處,該屋是40年以上的老屋,2樓是木造及磚造隔間,木質樑柱、石棉瓦屋頂,當天傍晚吳女未關閉2樓的老舊電視即外出,孰料電視電源插座至電視間的線路發生短路而起火,引燃電視木造床頭櫃、物品,火勢因此擴大延燒不可收拾。
 
消防局出動9個消防分隊、28輛車,共127人到場支援,但因防火巷被加蓋成房屋的共同屋頂,失去阻隔火勢功能,也使得滅火水柱無法到達,以致火勢向旁向後迅速延燒,住在7巷10號的吳男為搶救2樓財物再次衝入屋內而被濃湮嗆昏燒死,最後火勢在7點16分完全撲滅。
 
多名住戶均指火勢從吳女住處而起,吳女強調關閉電視才外出,強調自己不在場,否認是釀禍原因。
 
但因鑑識報告指電視的電源供應器基板上的電源配線仍處於通電狀態,因此認定吳女未汰換老舊電線及隨手關閉電器導致火災,依過失致死罪、公共危險等罪將她起訴。(許淑惠/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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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 13:13
更新時間 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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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11月大成街發生大火,災情嚴重。資料照片
檢察官蔣忠義和鑑識人員現勘。資料照片
受災住戶在災後至市府陳情抗議資料照片
住戶指消防隊救災不力提告。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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