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法葉案汪傳溥贓款少沒收15.7億 北檢抗告

出版時間 2018/01/08

(更新:動新聞、新增案情)

軍火掮客汪傳浦涉拉法葉艦弊案,1993年潛逃出境後在2015年以86歲高齡病逝英國倫敦,留下高達美金9億多元的鉅額犯罪所得。前特偵組在《刑法》沒收新制上路後聲請沒收這筆犯罪所得,台北地院去年裁定沒收汪傳浦遭凍結的贓款及孳息共美金9億14萬餘元(約合台幣273.6億元)。另汪傳浦曾匯往香港等地的美金約5300萬元(約合新台幣15.7億元)與孳息遭裁定駁回的部分,歷經全案長達半年的「送達時間」,北檢收到裁定書後已即刻提出抗告。
 
北檢與汪家對裁定結果均不服,但疑因拉法葉案卷證資料屬國防機密,加上汪家人均滯留海外,而拖延到裁定書的送達時間,北檢直至裁定過後半年,才收到裁定書,並隨即向高等法院提出抗告,盼能追回這筆美金5300萬元與孳息。
 
汪傳浦一家在瑞士、列支敦士登、奧地利、英屬澤西島、盧森堡、英屬曼島等國的61個境外帳戶,在前特偵組偵辦拉法葉弊案期間遭到凍結。沒收新制前年上路後,前特偵組即向台北地院聲請沒收汪傳浦犯罪所得9億6975萬餘元。因汪傳浦已歿,沒收訴訟參與人為其妻葉秀貞及4名子女,以及汪家人所設立的3家公司Euromax、Sableman、Luxmore。
 
北院去年7月裁定指出,汪傳浦的犯罪所得分為本金與孳息兩部分。本金部分,即國軍1989年至1991年間向法國湯姆笙(Thomson)公司購買拉法葉軍艦,擔任掮客的汪傳浦竟以其擔任實際負責人的開泰公司,與湯姆笙簽立協議書約定可拿回扣美金5億1594萬餘元。
 
而這筆回扣其中的美金2875萬餘元,因用來行賄海軍武獲室整後組前組長上校郭力恆,在郭力恆遭法辦後被執行,因此本案裁定沒收的犯罪所得本金為美金4億8719萬餘元。
 
另外,汪傳浦的犯罪所得本金存在瑞士、列支敦士登、奧地利、英屬澤西群島、盧森堡、英屬曼島等6國銀行,被凍結後還是產生4億1295萬餘元的孳息,此部份也須沒收。因此裁准沒收共美金9億14萬餘元。此外,帳戶最新現值至執行完畢期間的孳息,也將一併沒收。
 
然而,檢方估算認定汪家人凍結帳戶之前,曾匯往新加坡、賽普勒斯、阿拉伯聯合大公國、香港、中國、美國、法國、巴哈馬等9國的美金約5300多萬元與孳息部分,法院則認為因時間過久資料銷毀滅失,或相關國家拒絕司法互助無法取得資料、無法認定已生孳息等理由,裁定駁回聲請沒收。(游仁汶/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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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 12:14
更新時間 18:42

拉法葉艦。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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