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賣保育犀牛角當中藥 這些人下場是這樣

出版時間 2018/01/03
涉嫌走私犀牛角(上圖)藥材,北市中藥商公會榮譽理事長連俊英(下圖)獲緩起訴。資料照片
涉嫌走私犀牛角(上圖)藥材,北市中藥商公會榮譽理事長連俊英(下圖)獲緩起訴。資料照片

台北市中藥商公會榮譽理事長連俊英等10人遭檢警查出,涉嫌走私進口包括犀牛角、熊膽粉和麝香等違法中藥材販售,但因10人都認罪,台北地檢署因此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給予10人緩起訴2年處分,連俊英、林宗祺是主謀,因此分別須支付公庫60、40萬元,其餘人則須支付公庫25萬元,連、林和林宗祺還須舉辦兩場呼籲保育和反賄選的活動。

檢警調查,連俊英是台北迪化街鴻龍貿易公司大股東,他涉嫌夥同鴻龍名義負責人何國彰、藥商林宗祺共謀,由連出資進口非法藥材、透過何男聯繫,交由林男負責接洽盤商,3人從2012年起,用進口八角等合法中藥材之便,要求中國廠商夾帶犀牛角等違禁品,及未經核准的成藥片仔來台販售。
 
連男等人為了推銷,成立近百人的LINE群組聯繫遍布台北、台中和嘉義等地盤商,傳送犀牛角照片,宣稱藥材能「救命」,拉高價差出售。
 
檢方認為,連男等人事後都認罪,因此決定給予10人緩起訴處分,連俊英、林宗祺是主謀,因此分別須支付公庫60、40萬元,其餘人則須支付公庫25萬元,連、林和林宗祺還須舉辦兩場呼籲保育和反賄選的活動。(吳珮如/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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