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女秀刺青吵著看下面 男大生照做就挨告了

出版時間 2017/12/29

(更新:動新聞)

1名年輕女大學生,到校外的男學生租屋處,與10餘名男大生喝酒打牌,還喝茫到酒醉不醒人事。事後女大學生指控其中1名謝姓男大生趁她在房內熟睡時佔有她,因此提出告訴。不過謝男反駁,當天女子主動敲門闖進來,先露出後右肩的刺青圖案給他看,然後吵著要看他的小弟弟,他一時把持不住才與她發生性關係,當時對方還嚷嚷著「要就快一點」,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謝男並未違反女子意願,處分不起訴。

不過,當女子與謝男發生性關係以後,女子酒醉熟睡時,另一名王姓男大生卻趁機摸進房間內偷揩油,王男到案後否認與女子發生性關係,辯稱當天只有在房間內與她聊天,以口餵她喝水及揹她到廁所尿尿,但對於是否願意接受測謊則予以拒絕,但檢察官依照相關證人的證詞,認定王男涉有重嫌,已依趁機性交罪起訴,目前正在法院審理中。

據了解,這起事年發生在4年前,當時就讀某國立大學的謝男,透過死黨認識這名有模特兒身材、臉孔的女大學生,一群人曾經一起出遊到KTV唱歌,2014年11月底,女大生與謝男等10餘人前往死黨葉姓男大生的校外宿舍打牌、喝酒,一群人一直喝到隔天清晨,女大生喝茫後睡到某男大的房間裡。

女子指控,當她喝茫後,發現這群男生有人對他非禮,還有人壓在她的身上亂動,她因為喝得太醉,還請葉男到底有誰和她發生過性關係,葉男幫她查了以後,得知謝男及王男先後與女學生發生性關係,將調查結果回報女子,女子因此對2人提出告訴。

謝男到案後承認當天有與女子發生性關係,但絕對沒有趁人之危,辯稱當天他因為有點累,就向好友借了房間休息,清晨時,對方站在門口一直喊他的名字要他開門,他被叫醒後開門讓對方進到房內,2人就躺在床上聊天,對方還露出戶後肩的刺青給他看。

謝男說,當他看完刺青後,2人仍繼續聊天,沒想到聊沒多久,對方主要說要看他的小弟弟,他見她這麼主動一時意亂情迷,就進一步詢問是否可以做愛,沒想到她爽快的答應,還說「要就快一點」,問他有沒有保險套,他連忙回答有後,就脫掉褲子讓她欣賞大雕,然後脫掉對方的衣褲,自然發生了性關係。

檢察官傳喚了當天在場的相關證人,採信謝男的說法,認為雙方你情我願,因此處分不起訴。女子不服提起再議,高檢署發回北檢續行偵查,但檢察官仍查無謝男涉案事證,再次做出不起訴處分。(呂志明、游仁汶/台北報導)

======  網友意見  =====

網友留言表示「男大生應反過來告她性騷擾」、「就說同意書要隨身攜帶以備不時之需齁!」、「慾男請注意,不要隨便撿屍想佔醉女便宜,結果大多以性侵起訴」、「女孩子應自我檢點,該怎麼保護自己,事後再找”施”主,為時已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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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 14:13

女大生到男宿舍喝酒醉後醒來指控遭性侵,檢方調查結果不起訴。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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