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耀東、葉麗珍2人盜印故宮國寶《龍藏經》。資料照片
故宮助理研究員陳耀東和研究助理葉麗珍,負責《龍藏經》出版計劃及受理廠商申請文物授權業務,竟被控收廠商賄賂、詐取財物,甚至在外開設祥禾公司將《永樂大典》等古籍、名畫數位化後重製成光碟,台北地院歷經5年審理,今依貪污等罪判陳耀東9年,褫奪公權3年,葉女遭判2年、緩刑5年,褫奪公權3年。可上訴。
故宮典藏的《景印康熙間內府泥金寫本龍藏經》,為清朝康熙皇帝以泥金方式用藏文書寫,外傳看過此經能享七世福報,故宮本欲印製發行,龍岡公司得標後行賄90萬元給陳耀東、葉麗珍,並出資100萬元成立祥禾公司,將股權分給2人。
檢方當時發現,陳、葉在《龍藏經》印製完成後,以祥禾公司名義製作4萬5000元不實單據,向故宮詐領運費,並利用香港東南出版公司向故宮申請出版《永樂大典》的機會,私自將影像檔案攜出複製,因此依貪污、違反《著作權法》等罪起訴2人,各求刑10年。(張欽/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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