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流刺網使用危害生態 海巡嚴格取締保育海洋

出版時間 2017/12/23
基隆海巡隊查獲非法使用流刺網漁船。翻攝畫面
基隆海巡隊查獲非法使用流刺網漁船。翻攝畫面

 最近大陸數波強烈冷氣團侵襲北台灣,又適逢捕烏魚時節,基隆海巡隊接獲民眾報案,新北市瑞芳、萬里一帶近岸海域,常見漁網散布海面,疑有漁船違規放網作業,危害海洋生態環境。
 
海巡隊隊結合第二巡防區,透過岸際雷達及守望哨規劃取締,本12月20及21日,分別在新北市瑞芳區員山子分洪道0.8浬、萬里區野柳漁港近岸0.3至0.8浬處,共查獲5艘漁船涉嫌違反新北市政府公告,距岸3浬內禁止使用刺網漁具作業之規定,將依法函送主管機關裁處。這些在禁止水域使用流刺網捕魚之漁船,研判入冬寒流報到,出港捕撈烏魚,其中更有漁船,申請基隆市政府轄水域使用刺網捕撈烏魚,因資格不符未獲同意,該船曾申請在基隆市政府管轄水域使用刺網捕撈烏魚,因資格不符未獲同意,竟轉向鄰近的新北市政府轄區水域違規作業之情形。
 
新北市政府准許3個月及基隆市政府准許2個月至107年元月31日止,開放部分水域,供漁民使用刺網捕撈烏魚,其中新北市政府僅開放金山區距岸3浬內水域,可使用刺網捕撈烏魚,萬里區及瑞芳區水域並未開放。
 
基隆市政府開放沿岸,及離島距岸500公尺外至3浬內水域,可以使用刺網捕撈烏魚,但要在基隆市政府管轄水域捕撈烏魚須申請許可,並需在漁具浮球標示漁船名稱、CT編號及漁具名稱與刺網層數,網具兩側端點浮子應標示漁船CT編號,且每間距15公尺應至少設置標識浮子一個以上,固定漁網具上可明顯識別。
 
基隆海巡隊呼籲,為了讓我們的下一代能有魚可吃以及海中美景欣賞,請各作業漁船配合中央及地方政府法規與限制,共同攜手來保育海洋與守護海洋,使海洋資源能夠永續發展。如有發現破壞海洋生態與漁業資源之不當行為,請利用海巡「118」免費報案電話或(02)2462-1451,基隆海巡隊將立即前往處理。〈突發中心蔡進男/基隆報導〉

基隆海域有漁船違規使用流刺網。翻攝畫面
違規使用流刺網的行為,對於海洋生態的危害相當大。翻攝畫面
基隆市政府、新北市政府對於流刺網的使用,都有相關規定。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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