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狼找男童幫他打手槍。示意圖
台中市一名侯姓現役軍人從去年9月到今年6月止,找來3名小學六年級男童,多次到他住處或百貨公司廁所幫他打手槍,每一次付小男孩100至200元。台中地院今依對未滿14歲少年猥褻罪判侯男有期徒刑2年。
侯姓現役軍人去年9 月結識3名小六男生,明知他們未滿14歲,仍透過手機上的通訊軟體LINE,與他們聯繫後,陸續找他們其中2人或單獨1人,到他霧峰的住處或是附近的百貨公司廁所內,幫他打手槍。完事後,1人給100元作為慰勞的酬勞。截至今年6月止,一共犯下7次。後因其中一名男孩的阿公,發現小男孩身上有百元鈔票,尋後問,始查上情,報警處理。
台中地院法官審酌侯男事後坦承犯行,並與其中2男孩家屬達成和解,因此依法判處每一次行為7至8個月有期徒刑,合併應執行2年。(鄧玉瑩/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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