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男在鹿港落網。翻攝畫面。
強盜犯王敏旭(25歲)今年11月6日從台中監獄外獄分監脫逃,王妻騎車接應並協助藏匿,落網後陳妻也被移送法辦。彰檢偵辦後,依權責予王妻不起訴處分,王男則因涉脫逃罪,彰化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王男因涉犯強盜案件,去年底被最高法院判刑5年2個月確定,今年1月17日到彰化監獄服刑,後來轉至台中監獄外役分監執行,並在農作科工作,因故被換到環境科工作,致心生不滿,今年11月6日下午1點30分許,趁監獄管理員疏於注意,從外獄分監旁坡道脫逃。
王男搭計程車到彰化市彰鹿路一條巷口,打電話與其妻聯繫。其妻遂騎機車前往接應,王男騎機車搭載其妻,在彰化縣境內亂繞藏匿,同日晚間其妻將機車騎回住處,王則留在彰化市一處公園過夜,隔天,王妻再騎機車前往公園接應,隔日晚上11點25分許,王男和妻子共騎機車行經鹿港鎮時,被警方查獲。
判決書指出,審酌被告為監所受刑人,就監所內之處遇如有不服,應循正途處理,竟趁隙脫逃,所為實屬不該,惟考量犯後坦承等情狀,量處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鄧惠珍/彰化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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