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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22歲楊姓女子從事服務業,她昨晚9點多騎機車訪友,行經台灣大道二段與民權路口時撞上公車專用道與慢車道間的安全島,造成頭部大量流血,警消到場後已失去生命跡象,送醫急救仍宣告不治。附近店家表示,這處安全島警示標誌早被撞斷,市府卻遲遲沒有復原,導致這裡大小車禍不斷。警方指出,楊女沒有酒駕,詳細意外原因有待調查。
警方調查,該路口監視器有死角,無法拍到女騎士如何撞上安全島。不過目擊者表示,當時他們都是直行機車,當時看到女騎士起步時,有偏左行駛,沒多久就撞到安全島,女子臥倒衝撞點,機車則往前滑行50公尺遠。
陳姓目擊者表示,該處夜間照明不足視線不良,如果不熟路況,可能會讓駕駛人沒看到安全島。《蘋果》現場勘查,發現安全島的警示標誌早被撞斷,擱置在一旁人行道上。一旁店家也說,已經向市府陳情多次,卻遲遲沒有增加警示標示,不管白天或黑夜,常有大小車禍發生。台中市第一交通分隊分隊長林忠生表示,楊女沒有酒駕,楊女親屬也說她沒有任何疾病,詳細事故原因還有待釐清。
台中市交通局交通局交通工程科科長陳秋雄表示,該安全島已經設置黃黑斜紋及有反光效果的回復式導桿,因此該做的警示都有設置,會再與警方等有關單位一起會勘,希望加強該路段警示。
律師謝憲愷表示,如果該警示標示牌,因為日前被撞斷,卻擺了一年遲遲未恢復原狀,那公家機關明顯有疏失,家屬可依《國賠法》第3條,公有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導致人民生命財產有損害者,來申請國家賠償;再依《民法》第192條,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可要求賠償家屬未來的生活費或喪葬費。(田兆緯/台中報導)
出版時間:1524
更新時間:1802
楊女撞到安全島後,臥倒衝撞點,頭破血流緊急送醫。翻攝畫面
機車往前滑行約50公尺遠,可見當時衝撞力量之大。翻攝畫面
楊女騎機車衝撞安全島,彈飛身亡。翻攝畫面
該安全島並沒有明顯警示標誌,之前的標誌也早已撞斷,擱置在一旁人行道上。田兆緯攝
該安全島並沒有明顯警示標誌,之前的標誌也早已撞斷,擱置在一旁人行道上。田兆緯攝
該安全島並沒有明顯警示標誌,之前的標誌也早已撞斷,擱置在一旁人行道上。田兆緯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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