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霸持刀刺殺父子檔 嗆「拿槍殺你們」

出版時間 2017/12/18
方男欲打麻將遭拒,反持水果刀猛刺曾男,過程被監視器拍下。翻攝照片
方男欲打麻將遭拒,反持水果刀猛刺曾男,過程被監視器拍下。翻攝照片

宜蘭1名無業的方姓男子,長期來缺錢就找鄰居討,今年8月他見鄰居在打麻將,竟闖入搗亂,鄰居要趕他走,他當場翻桌打人,還拿刀刺傷鄰居曾姓父子,離去前還嗆「拿槍殺掉你們」,檢方偵結,認為方男涉傷害及恐嚇等罪嫌,將他起訴。
 
有毒品、公共危險等前科的男子方柏文(31歲,員山人),因長年在地方搗亂,缺錢花用就向鄰居索討,父母及家人不堪其擾搬離,剩他一人獨居。今年8月26日下午4時許,他先至村子裡的一間廟宇要錢不成,路過曾姓鄰居家門前,見他們正聚集烤肉、打麻將,他走進欲與眾人打麻將遭拒絕後,竟心生不滿當場翻桌,曾姓父子見狀立刻上前制止,雙方爆發口角並互毆。
 
方男拿出預藏的水果刀,先後向曾姓男子(49歲)與其兒子揮刺,過程中曾男被刺及左胸肩頰,而曾男兒子的左眉也受傷,眾人將方男制止後,方男嗆「要回去拿槍,把你們殺掉」後離去。經報警將方男逮獲送辦。
 
曾姓父子送醫後,曾男左胸、臉部有開放性傷口及蜂窩組織炎等,其子則為左眉外側有約1公分撕裂傷。
 
方男向警方否認恐嚇,還說「如果有說,就拿槍回去射擊就好」,辯稱「是說要回去拿肉槍」、「沒有說要拿槍」云云。但現場人士指證歷歷,檢方認為方男所說,是事後卸責之詞,不足採信。
 
檢方勘驗現場監視器畫面及眾人說法,認為方男所為涉犯《刑法》第277條第1項傷害罪及第305條恐嚇罪嫌,兩罪犯意各別,行為互殊,請分論併罰。另,方男為累犯,依法加重其刑。
 
由於方男案發時朝曾男致命部位揮刺,被害人認為方男涉殺人未遂罪嫌,不過檢方認為,雙方並無嫌隙與財務糾紛,也無致人於死的動機,經制止後即停手,且被害人傷勢輕微,若方男有殺人故意,傷勢恐非如此,檢方認為方男只是一時逞忿之舉,並無殺人犯意,故殺人未遂罪嫌部分不成立。(林泊志/宜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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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男制止方男搗亂,反遭刺傷。林泊志攝
方男左胸肩頰遭刺傷。翻攝照片
方男左胸肩頰遭刺傷。翻攝照片
曾男家門口。林泊志攝
方男見眾人打麻將,走入曾男住處前廣場。翻攝照片
方男在旁圍觀。翻攝照片
曾姓父子上前制止方男搗亂。翻攝照片
方男持水果刀刺曾男兒子。翻攝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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