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男遭移送時表示感到相當後悔。李俊淇攝
1名60歲陳姓男子,今天下午2時許,前往桃園機場第一航廈櫃臺報到時,因首次搭乘廉價航空,不滿行李託運還要另外收費,當地勤人員尋問行李箱內是否有刀、剪,陳男賭氣謊稱:「沒有刀剪,我有帶炸彈啦!」地勤人員不敢大意,立刻通知航警到場將人逮住。
航警調查, 60歲台籍陳姓男子今天下午欲搭乘台灣虎航 IT-305 1440起飛班機前往澳門,因為該名男子經常出國旅行,但第一次搭乘廉價航空,不知道行李託運要收費一時氣不過,就說出有炸彈的話,航空公司人員立即通知航警到場處理 並將該男子帶回分隊調查,因楊男的行李並未送進機艙內,並未影響該架班機起降時間,訊後將依違反民用航空法移送偵辦。
航警表示,根據《民用航空法》第105條規定,謊報炸彈屬於非法干擾行為,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0萬元以下罰金。航空公司會將謊報者列入觀察名單,謊報者搭機時,會特別留意。(突發中心李俊淇/桃園機場報導)
航警不敢大意立刻將陳男帶回偵訊。李俊淇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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