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醉男「鬧莊」 害莊家通賠遭砍

出版時間 2017/12/13
羅男「鬧莊」遭慘賠的莊家吳男砍傷。示意圖
羅男「鬧莊」遭慘賠的莊家吳男砍傷。示意圖

吳姓男子在新莊住處作莊跟友人擲「希巴拉」(骰子)賭博,那知一名喝醉酒的羅姓男子不小心碰了桌子,害吳男丟4個骰子數過小「通賠」,當場翻臉拿水果刀揮砍「鬧莊」的羅男,造成羅男三個手指肌鍵神經受損,須治療無法工作近5個月,羅男提告又求償,法院依傷害罪判處吳男8月確定,須賠償56萬餘元。

全案發生在去年2月3日晚,吳男(67歲)在新北市新莊區的7樓住處跟陳姓等多名友人玩「希巴拉」,擲4顆骰子比大小,酒醉的羅男(43歲)帶著友人來,還帶著一瓶高粱酒繼續喝。當吳男做莊丟骰子時,在旁邊看的羅男卻不小心碰到桌子,此意外造成吳男4個點數過小而通賠其他玩家。

吳男為此極為火大,當場罵三字經,更從茶几抽屜拿出水果刀,揮向羅男。羅男用右手阻擋,當場見血,其餘人見狀連忙跟羅男兒子說:「你爸要殺人了,快點刷卡讓我們下去」,鳥獸散搭乘須管制卡才能使用的電梯奔逃,受傷的羅男也下樓報案,警連忙叫救護車送醫。
 
羅男後提出刑、民事告訴,吳男還辯稱當時拿水果刀要切水果,羅男酒醉跑來搶刀才受傷,不是他砍傷的,他還指控羅男花5千元叫別人作偽證,不過,法院考量羅男以及多名目擊者證詞,認定有殺人未遂前科的吳男,未理性和平解決紛爭,除否認犯行,還影射羅男收買證人,犯後態度惡劣,判刑8月確定。

另羅男向新北地院提出民事求償347萬餘元,法官審酌後判准醫療、交通費用,以及工作薪資損失、勞動力減損、精神慰撫金等,共計判賠56萬餘元;尚可上訴。(孫友廉/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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