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婦中國賣房攜帶40萬人民幣入境未申報,超出部份將沒入。台北關提供
1名70多歲的婦人攜帶人民幣40萬8700元入境台灣,因未申報遭海關查獲,海關依規定發還旅客限額最高2萬人民幣外,剩餘人民幣38萬8700元(約新台幣180萬)則暫時扣押代處。
關務署台北關表示,昨晚10時許,本國籍林邱姓旅客搭乘華航CI-920班機自香港搭機返台,通關時走綠線遭海關關員攔查,於隨身行李中查獲超額未申報人民幣40萬8700元,海關依規定發還旅客限額最高2萬人民幣,剩餘人民幣38萬8700元則暫時扣押代處。
林邱姓老婦向海關表示,這些錢是在中國賣房子的錢,她並不知道有限額的規定,但海關依法超過每人限額2萬人民幣的部份暫時扣押,再另行寄送沒入處份書,如果旅客沒有異議則正式依法沒入。
台北關表示,人民幣現鈔適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範,每位旅客限制攜帶2萬元,6月28日起新修正洗錢防制法上路,超過部分依據洗錢防制法規定全部沒入。現行法令規定,每位出、入境旅客可以攜帶新台幣10萬元、人民幣2萬元及等值1萬美元的外幣現鈔,其他外幣現鈔若超過等值1萬美金,只要誠實申報,不論金額都可以攜帶出入境。
台北關說,如果林姓老婦在入境通關前,先到銀行匯兌櫃台把超出2萬元人民幣限額部分,兌換成新台幣或美金,兌換後的金額如果沒有超過新台幣10萬元或外幣等值1萬美元的限額,就可以合法攜帶入境,不會因違反法令而造成損失。(突發中心黃仲明/桃園機場報導)
老婦中國賣房攜帶40萬人民幣入境未申報,超出部份將沒入。台北關提供
老婦中國賣房攜帶40萬人民幣入境未申報,超出部份將沒入。台北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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