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鯛亂丟垃圾不服取締 搶稽查員手機依法送辦

出版時間 2017/12/13
黃姓男子把家用垃圾,丟到路旁垃圾桶遭取締、搶走稽查員手機遭警方逮捕。翻攝畫面
黃姓男子把家用垃圾,丟到路旁垃圾桶遭取締、搶走稽查員手機遭警方逮捕。翻攝畫面

又見亂丟垃圾不服取締的「台灣鯛」!台北市大安區一名現年64歲的黃姓男子,本月5日在自家附近大安區復興南路二段111巷口、在路邊垃圾桶丟棄自家的垃圾,結果被台北市環保局瑞安分隊的林姓稽查員發現,稽查員馬上上前勸阻,但黃姓男子不服取締,不但不收回自己亂丟的家用垃圾,甚至還動手推擠稽查員。甚至稽查員拿手機蒐證,他還搶走稽查員手機丟棄在路旁草叢後逃跑。
 
林姓稽查員不甘執法受辱,只好打電話報警求助,轄區大安警方獲報後出動線上所有巡邏警力展開攔截圍捕,警方火速趕抵現場,並調閱週遭監視器,警方根據案發地點為圓心展開搜索,短短十分鐘內就逮捕這名不服取締的黃姓男子。
 
大安警方表示,警方獲報後趕到案發現場,並根據被害人描述,掌握犯嫌特徵後擴大搜索,所幸後來就在轄區和平東路三段1巷內逮到亂丟垃圾不服取締的黃姓男子。警方指出,黃男原本僅把一般家用垃圾包,丟到公用垃圾桶內,僅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可依法告發開罰1200元到6千元新台幣。
 
但黃姓男子遭稽查員查緝時,為規避開罰竟不服取締,為了避免稽查員蒐證開罰,竟搶走稽查員手機逃離現場,明顯觸犯《刑法》強制罪和妨害公務,當天遭逮捕接受警詢後,警方以上述兩條罪名將他移送地檢署偵辦,「台灣鯛」亂丟垃圾換來兩條刑案追訴,真是因小失大。警方呼籲民眾若遭遇稽查人員、警員盤查開單定要理性配合、以免吃上官司。(突發中心張君豪/台北報導)

黃姓男子把家用垃圾,丟到路旁垃圾桶遭取締。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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