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祖少東控前妻盜領 意外曝光1年家用竟600萬

出版時間 2017/12/11

元祖食品少東張乙濤控告前妻藍婉綺2013年於婚姻存續期間,冒用他印鑑盜領610萬元存款,一審判決藍女竊盜無罪,但觸犯偽造文書罪判刑10月、緩刑2年並須沒收全部犯罪所得。藍女上訴後,高等法院今開庭,藍女指稱從2010年到2015年間,每年的家庭支出約600多萬元,她提領那些錢是支付家用,對張男沒有損害,不構成偽造文書罪,並希望法官傳喚張男作證。但公訴檢察官與張男的律師都認為沒有必要傳喚張男,此案將擇期再開庭。

元祖食品的餐飲事業版圖擴及中國,身為長子的少東張乙濤在中國協助父親張寶鄰經營,2006年和藍女結婚,婚後育有3名子女,但因互疑對方外遇而感情生變,衍生盜領等官司。

台北地院審理時,藍女辯稱張男將存摺、印鑑章放置地點及提款密碼都告訴她,授權她隨時領錢支付家用。但張男指稱藍女犯案前一天,他已用通訊軟體通知她「台北房子的鑰匙換過了,也交代警衛了,請不要回來住了」等語,但藍女仍入屋內竊走存摺、印章還盜領610萬元。

法官認為即使是夫妻也不能擅自提領對方存款,北院日前依偽造文書罪將藍女判刑10月。高院今開庭時,藍女強調家庭一年支出約600萬元,包括小孩學費、生活費等,因此她才提領610萬元,這對張男並未造成損害,既然沒損害,就不構成偽造文書罪,希望法官傳喚張男,以釐清他有無受到損害。

但公訴檢察官與張男的律師都認為沒有必要傳喚張男,此案將擇期再開庭。藍女離開法院時不願受訪。此外,張男訴請離婚案,一審日前判准離婚。(丁牧群/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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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婉綺。丁牧群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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