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樂樂不如眾樂樂?!
《蘋果》報導,新北市一名曾姓男子(43歲)創設「快樂分享」LINE群組,揪團赴摩鐵開性愛淫趴,甚至邀女友報團。男性每人收5千元,女性免費。
由於口碑佳,許多男女甚至情侶、夫妻檔紛紛加入,群組成員達百人。今年4月20日,警方得知曾男開趴,冒充客人前往,當場逮獲。
曾男稱自己很愛女友,但看到她和別人嘿咻覺得更刺激。女友也坦承自願跟其他男人發生性關係,不知男友收錢,獲檢方不起訴。
新北地院依圖利媒介性交罪判曾男徒刑3月,可用9萬元易科罰金,並沒收當天收入2萬元。(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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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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