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新增裁定結果)
中信金控董事長室專門委員張明田作為老闆辜仲諒心腹,涉及中信購地弊案而被依違反《證交法》起訴並羈押,但台北地院上月裁定他可以1億元交保,高等法院日前認為張明田仍有串證之虞撤銷裁定。台北地院今開庭更裁,張明田出庭強調,他官司纏身後嘗盡人情冷暖,別人對他避之惟恐不及,沒有串證之虞。法官評議後,仍裁定張明田1億元交保。檢方還可抗告。
裁定指出,檢察官雖認為張明田與證人威剛科技公司董事長陳立白、戴德梁行協理賴一毅有串證之虞,但陳、賴兩人任職的公司並非中信旗下,不能僅憑張明田於中信集團位高權重,就臆測張明田與陳、賴有勾串證詞的可能,因此仍認定張明田無串證之虞,維持1億元交保的原裁定。
在今天的庭上,檢察官質疑,中信購地弊案偵查期間,相關人士包括威剛科技公司董事長陳立白、戴德梁行協理賴一毅都未被偵訊,有待法院審理時傳訊,因此張明田若交保,以他過去擔任中信金控董事長室專門委員要職,位高權重,只要發揮其在金融圈的影響力,就有可能與陳立白、賴一毅勾串證詞,影響全案真相的調查。
張明田則親自發言辯稱,說他位高權重完全是誤會,他自從官司纏身之後,就嘗盡人情冷暖,別人對他都避之唯恐不及,他也都不進公司了,而且陳立白、賴一毅一個是上市公司董事長,一個是知名不動產投顧公司高階主管,他也很難接觸到這兩人,這兩人也不會甘冒法律風險替他做偽證,因此實無串證之虞。
張明田辯護律師也補充,張明田任職的中信金董事長室專門委員,只是一個諮詢職,對外不能代表公司,對內不能下達指令,說他對金融圈有影響力純屬誤解,而且陳立白、賴一毅均非金融界人士,張明田如何發揮影響力,以目前並無證據可釋明有串證可能的情況下,就對張明田施以最大人身限制的羈押手段,實屬不當,過分侵犯張明田人權。
法官開庭最後詢問張明田1億元保金從何而來,張明田強調是透過友人阮麟傑借貸,再由他本人逐步設法償還,絕非中信金出錢,若被查出保金由中信金出資,願受法律懲罰。(李奕緯/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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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 15:40
更新時間 1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