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台北市博愛特區的國防部忠愛營區,原為國防部本部舊址,2013年9月卻因冷氣主機18年未換而導致爆炸事故,釀成技工林育生、上士林逢春2死及包商蔡志裕、蔡政峯父子等14傷慘劇,事後國防部將責任推給包商康克公司,不只提告求償250萬元,還拒付保養費、拒還保固金,台北地院今年8月駁回國防部求償,日前再判國防部應給付康克公司279萬4001元積欠款項。
判決指出,康克公司提告聲稱,他們2013年1月與國防部簽訂為期1年的契約,擔任維護忠愛營區冷氣的承包商,該年9月12日忠愛營區冷氣不冷要求維修,蔡政峯、蔡志裕率技工林獻閔、林育生前來,由國防部上士林逢春則在場監修,但是當林育生在林逢春要求下開機時,竟導致主機瞬間引爆,冷媒及冷凍油挾帶近2000度的高溫噴射而出,在場眾人全部受到全身大面積燒傷,營區300餘名官兵也緊急疏散。
國防部事後堅持爆炸應規責於康克公司,拒絕給付2013年8月至12月份的報酬221萬3741元,零件保固期滿後還拒絕返還保固金26萬2401元,承攬契約期滿後也拒還屢約保證金38萬4000元,共積欠他們283萬0742元,請求法院判決給付返還。
國防部則辯稱,忠愛大樓在爆炸事件後就被台北市政府勞檢處勒令停工,因此康克公司到2013年底承攬契約到期前,都沒有再進行任何維護保養工作,自然不得請求報酬及保固金、履約保證金,且國防部因爆炸事件受到約250萬元損害,應由康克公司賠償,此部分也可抵消康克的請求。
法官審酌,康克公司在爆炸事件後仍有派員至忠愛營區進行冷氣養護,有持續履行承攬契約,因此國防部應該給付2013年8-12月報酬,不過因為爆炸事故導致讓康克公司人員傷亡變更,國防部積欠的報酬應認定為217萬7000元,同時,保固金與履約保證金國防部也有義務返還,考量2015年9月已返還一筆保固金2萬9400元,最後認定應給付共279萬4001元,還可上訴。(李奕緯/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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