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翻車防追撞 想活命要這樣做

出版時間 2017/11/30
警方趕往事故現場。翻攝照片
警方趕往事故現場。翻攝照片

陳姓婦人今天清晨近6時駕車載著20歲的女兒,行經中山高南下195.5公里彰化路段,先被一台自小客車追撞,導致翻車、橫躺在內中線車道,陳婦才剛爬出車外,正想救援受困在車內的女兒時,估計約不到1分鐘時間,就被後方聯結車追撞,導致母死女傷的悲劇。

這起車禍經報導後引發網友熱議,不少人紛紛就車禍當時情境討論,如何才能逃過死劫,「我想問,如果我是死者,當時應該怎麼做才能活下來?」有網友直言,「國道的車跟子彈一樣 怎麼敢下車」,但也有人認為「沒爬出來也可能在第二撞死 我想這次是躲不過了」,還有人詢問「車已被撞爛時,到底爬出來好還是待在裡面好」、「車子被撞中線翻覆 不爬出車是要留在車內聽歌嗎?」尤其這次事故發生當下,死者的女兒還受困車內,有網友留言酸「大家都很理性 女兒生死未卜 爬出來先放警示 在(再)到護欄外」,到底怎樣才是正確作法?「待在車內如果被追撞火燒車有比較好? 但在車道上步行也是找死啊」
 
國道三隊交通組長賴協駿說,高速公路車速快,1秒車子就可以行進約30公尺,駕駛反應時間很短,如果在內側車道發生事故,建議用路人應該盡快到中央分隔島內避難,如果發生在外側車道,則應盡快到路肩或是安全處等待救援。
 
他進一步說明,在安全情況下,應該在事故現場後方100公尺處擺放警示標誌,提醒後方來車注意,並開啟車輛的雙黃警示燈。不過,以這起事故來說,車禍當下天色昏暗、視線不良,車輛又翻覆,不見得能立刻取得警示標誌,建議可以打開手機的手電筒功能,或平日在車上準備手電筒或顯眼物品,在事故發生後,揮動手機亮光等提醒其他用路人,但一定要避免直接站在路中間。(詹智淵/彰化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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載女出遊國道被撞 母下車再遭聯結車追撞亡

死者女兒等待救援。翻攝照片
車禍現場零件散落一地。翻攝照片
陳婦車輛幾乎全毀。翻攝照片
員警處理事故現場。翻攝照片
中山高發生連環撞。翻攝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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