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中和區昨晚發生公寓出租套房大火釀9死,燒出政府長期漠視屋內違法隔間的暗黑面,雖然法令規定集合住宅房屋室內裝潢必須申請,違者最重可罰30萬元,但只要沒有房客蒐證檢舉,屋主要使用何種材料、工法來隔間出租牟利,即使是列管違建也照幹黑心生意,政府一點辦法也沒有,稽查員只能被擋在屋外乾瞪眼,租屋專家也批政府人力少,對違建拆除有個巨大管理黑洞,民眾選屋要自求多福。
新北市中和區興南路二段一棟四樓頂加公寓昨晚大火,四樓及頂加五樓兩個樓層燒得面目全非,造成9死2傷的慘劇,雖然縱火者已落網,但房東將這2層樓以木板隔間,共隔出28間套房出租牟利,令火勢迅速延燒,也是間接「幫兇」之一,而恐怖的是,全台類似案件的未爆彈多到難以想像。
新北市工務局指出,針對一般合法房屋、集合式住宅來說,民眾若要變更房屋內部格局,需要向當地建管單位提出室內裝修許可申請,並附上建築師、土木技師等專業人員簽證、圖說,審查過了之後才能施工,完工後也要報竣工,若無,遭到舉報,則會被限期改善補正,否則可依《建築法》開罰6至30萬元。
至於房屋屬於違建類,在不變更外觀情況下,擅改內部為出租套房者,已涉及到違法隔間,檢舉案進來後,歸屬列管違建則由拆除大隊接手,將要求屋主限期自拆、恢復原狀,否則嚴重者將移送公安小組,列為優先違建拆除對象。
工務局指出,一般公務人員無法無故入內稽查合法房屋,縱使裡面暗藏非法隔間套房,必須由房客或是他人提供證據檢舉,「有憑有據」下才能入內查察,並依法要求改善或開罰,澄清非公務人員不願意主動出擊,是有賴民眾、房客多方力量的結合,才能讓這黑暗面曝光。
無獨有偶,北京18日也發生出租屋大火造成19人死亡,對岸政府揚言3個月內拆光違建,新北工務局對此表示,「台灣是法治國家,一切依法辦理」同時除了加強違建套房專案查緝之外,也已經將類似案件送到「清樓專案」列管,讓違規房東無所盾形。
崔媽媽基金會居住扶助部主任馮麗芳表示,公寓違法隔間狀況通常集中特定區域並租給特定的人,對象多為經濟較為弱勢的人,如外籍移工、中低收入者或學生,租屋市場上還真的不少,如台北市的大同、萬華區以及新北市三重等地。
「這也是政府無力管理的地方」馮麗芳說,違建內部改建檢舉量多,但是政府處理的人力太少,只能作一些形式化的拆除動作,讓這些屋主有機可趁,導致租屋黑洞太大,「有經濟能力者就能選擇租屋,而經濟弱勢者只能被迫接受入住廉價隔間套房」。
馮麗芳提醒,隔間套房通常以木板作隔間,除了要注意防火外,也要擔心老舊管線導致電線走火等問題,租屋時要注意逃生動線,是否有第二扇門與窗戶,或是滅火器、火警警報器等裝置,替安全再加分。(突發中心曾佳俊/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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