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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總統馬英九於2015年與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總書記習近平,以兩岸領導人的身分在新加坡會面。去年9月馬英九受邀到東吳大學召開嚴家淦法學講座,演講過程談及馬習會前磋商會議時,1分鐘內就決定雙方不稱官銜,互稱先生,10月底磋商會議時,雙方也相互提醒要告知美方馬習會細節,因而被民進黨法律顧問黃帝穎等人告發洩犯洩漏國家機密罪。
但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早在馬習會前,政府早就基於兩岸、外交需求,召開記者會向國人說明,認為馬不構成洩密罪,處分不起訴。
當時,律師黃帝穎指出,馬英九授課時談及的馬習會內容,已嚴重傷害台美互信關係,嚴重傷害國家利益,除此之外,馬習會會前磋商的過程保密到家,當時國會無法事前監督,人民各界無從事前知悉,國會議員跟陸委會要求提供馬習會前相關的磋商內容,都被陸委會以國家機密為由而無法提供,但如今國家機密並未解密,卻被「馬教授」擅自發布,涉犯《刑法》洩密罪。
黃帝穎還指出,過去曾告發馬英九涉及大巨蛋案圖利罪、教唆前檢察總長黃世銘洩密罪、財產來源不明等案,因馬英九即將出訪馬來西亞,將嚴重影響刑事案件追溯,傷害司法威信,因此也遞狀向檢方聲請將馬英九限制出境。
不過台北地檢署調閱當時所有的新聞報導,在2015年11月7日正式召開馬習會前,當時中國國台辦主任張志軍早就召開記者會表示,雙方將以領導人的身分會面,雙方互稱先生,而國台辦召開記者會後,我國總統府也召開記者會說明,因此認為馬英九在東吳大學的演講提到馬習會的內容,並未逾越當時記者會的內容,因此不構成洩密罪,處分不起訴。(呂志明、吳珮如/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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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10:31
更新時間:13:24
馬英九(左)前年和習近平(右)在新加坡會面。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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