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二代淪盜墓賊 三度落網判關7年

出版時間 2017/11/20
盜墓集團主嫌黃柏誠被警方壓制在地。翻攝畫面
盜墓集團主嫌黃柏誠被警方壓制在地。翻攝畫面

家裡開工廠的富二代男子黃柏誠(25歲),年紀輕輕盜墓已上百座,被抓2次,23歲時判關4年多,未到案執行被通緝,再自組平均年齡25歲的盜墓集團,去年橫行中部盜墓第3次遭查獲,彰化地院近日依發掘墳墓罪,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2月,3度落網共被判刑7年多。

去年7月起,彰化頻傳盜墓案,讓家屬難過又生氣。警方追查以黃柏誠為首的盜墓集團涉嫌重大,成員包括另涉販毒案判刑3年多現已入獄的張宇坪(24歲)及因殺人未遂、妨害自由服刑5年多剛出獄的謝祥君(28歲)及無前科的張佑丞(23歲)、林姓(27歲)男子,去年12月攻堅逮人,5人均坦承盜墓。
 
判決指,5人分工把風、開車、發掘墳墓,若有發現金飾,再以鐮刀勾走。行竊足跡遍及彰化大城、埤頭、福興、埔鹽、二林、和美等地,至少30餘座墳墓受害,5嫌盜取金戒指80餘只及金項鍊、金耳環、金元寶等金飾,再找銀樓變賣換現10餘萬,所得花用殆盡。
 
不過,主嫌黃柏誠家境堪稱富裕,家族在台中大甲區經營工廠,父親是廠長,但他高中肄業後不學無術,年紀輕輕就參與盜墓集團,2012年該集團從北偷到南,在新北市、桃園、新竹、台中、雲林、南投有百座墳墓遭殃,當時21歲的黃男負責只是把風接應角色,遭查獲後判刑2年2月確定。
 
2年後23歲的黃柏誠盜墓已獨當一面,和男子郭嘉豪自組2人盜墓集團,2015年屢次在南投縣的公墓盜墓遭查獲,判刑2年確定,但黃柏誠未到案執行逃亡。由於同夥都去服刑,黃柏誠去年自組盜墓集團,這次遭查獲已是第3次。
 
判決指,被告均值20餘歲青壯年,都也勞動能力,卻罔顧民情風俗,讓亡者不得安息,貪圖陪葬品,也造成亡者家屬精神打擊,被告竟還辯稱缺錢才犯罪,但扣案行動電話不乏iPhone等高階機種,根本不是飢寒起盜心,無可憫恕,尤其黃柏誠屢次盜墓,惡性重大。
 
法官審酌相關案情,除主嫌外判3年2月,共犯張佑丞判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4月,共犯謝祥君及張宇坪都各判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2月,負責把風的林姓男子則判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從事210小時義務勞務,並向公庫支付5萬元罰金。相關被告犯罪所得均沒收。(俞泊霖/彰化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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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墓集團主嫌黃柏誠被警方壓制在地。翻攝畫面
盜墓集團主嫌黃柏誠帶警方取贓。翻攝畫面
警方查獲大批盜墓工具。資料照
警方查獲盜墓工具。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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