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性澤死刑改判無罪 亡警家屬求檢上訴

出版時間 2017/11/17

(新增:家屬上述理由、動新聞)

15年前豐原十三姨KTV殺警命案,被控殺警一度判死定讞的鄭性澤,日前因檢方主動聲請再審而獲改判無罪,引發輿論譁然。台中高分檢收到二審判決,但也接獲亡警蘇憲丕的妻子「丕嫂」請求檢察官上訴,依法下周一(20日)前須決定是否上訴。中華民國退警總會為殉職警員抱不平,今率眾到台中高分院抗議,痛批改判結果讓亡警受不公平對待,「14年後突然冒出5個新事證?豈不詭異?難道之前調查、承審的人都是智商不足白痴一群?」並呼籲檢方上訴。

家屬透過律師徐承蔭說明上訴理由,徐表示,家屬蘇先生對於凶手是不是鄭性澤仍在省思,不便表示意見。但對於羅武雄到底被誰擊斃?台大醫學院鑑定和警大鑑定看法差異甚大,最後法院卻採取台大醫學院鑑定報告,捨棄警大槍彈專業鑑定報告,鑑定和證據的取捨有不明確之處。
 
徐承蔭表示,台大醫學院鑑定報告認為羅武雄是「端坐」坐姿而被門口警員擊斃;但是警大鑑定則認為羅武雄「自然坐姿」,羅武雄腹部中彈的彈道,認定是來自正前方距離較近的被害警員蘇憲丕所擊斃。
 
徐承蔭表示,羅武雄被擊斃的時間點,仍應該謹慎及較合乎常理的認定,家屬無法認同,蘇憲丕身為霹靂小組,且帶有紅外線瞄準器,竟被酒醉的人擊斃,這也攸關被害警員的名譽。所以,尊重被害警員家屬提起上訴的決定。

2002年1月5日晚上,鄭性澤跟著黑道大哥羅武雄等人到台中豐原十三姨KTV包廂飲酒,席間發生槍擊案,警員到場了解,第一個進入現場的警員蘇憲丕遭擊斃,羅武雄也命喪現場,鄭性澤被控在羅武雄死亡後,拾槍射殺蘇警,最後遭判死刑定讞,不料14年後台中高分檢認為鄭性澤被冤枉,破天荒為死囚聲請再審獲准,日前台中高分院認定羅武雄才是殺警真兇,逆轉改判鄭性澤無罪。
 
台中高分檢日前收到二審判決,依規定必須在收到後10日內提起上訴,否則全案定讞,然而蘇憲丕的妻兒認為判決尚有未盡明確之處,透過犯罪保護人協會委請律師徐承蔭協助,具狀請求台中高分檢上訴。據了解,蘇的家人對於10年前、10年後因證據取捨不同,而有不同判決結果,表示無法認同。
 
由於此案再審翻盤,主因是台中高分檢承認當年起訴錯誤,主動為鄭性澤聲請再審,事後台中高分檢表示,判決結果和預期相當,而外界多抱持檢方不會再上訴的看法。

至於是否會依被害人請求提上訴?台中高分檢主任檢察官吳萃芳指出,依據《刑事訴訟法》第344條,被害人對於判決不服,「得具備理由」請求檢察官上訴,經檢察官審酌理由後決定,因此上訴權在檢方,目前已在審查中,最遲下周一會做出決定,屆時不論准駁,都會對外說明結論。
 
吳萃芳強調,這是國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被害人無法直接提上訴,她認為應修改,仿照德國,讓被害人有參與訴訟的權利,保障被害人。
 
律師徐承蔭也表示,德國《刑事訴訟法》第401條規定,被害人(德國稱附加訴訟人)可以獨立直接提起上訴,不須經由檢方審核;案件審理過程中,被害人也可以聲請調查證據、也有提問權,在現今講究保障被告權益之下,司法改革更應檢視對被害人保障不足之處。
 
今天上午,中華民國退警總會至台中高分院外抗議,表示改判結果讓所有員警一片譁然,認為執法者受到不公平對待,為盡忠職守而殉職的蘇憲丕員警感到不平。
 
退警總會指出:「我們不平的是,經過這麼多人的調查,這麼長時間的審查,都沒有發現新事證,在沒有現場的情形下,卻會在14年後突然冒出新事證?而且一冒就是五個新事證?這五個新事證豈不詭異?難道之前調查、承審的人都是智商不足白痴一群?都沒有辦案、審案經驗?現場早就沒了,所謂的事證是人證還是物證?」(許淑惠/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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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12:51
更新: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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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退休警抗議鄭性澤無罪 4訴求要法院重審

警察總會率眾到台中高分院抗議。鄧玉瑩攝
退休警察總會理事長耿繼文遞交陳情書,台中高分院書記官長黃熏慧(左)代表接受。鄧玉瑩攝
蘇憲丕的兒子(右)和母親認為此案尚未不明確之處,請求檢方上訴。資料照片
鄭性澤案死刑改判無罪,檢方下周一決定是否上訴。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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