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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玩超跑被車友稱為「超跑女神」的北市女子林思吟,涉藉投資名義詐騙10餘位親友共約6500萬元,一審被依12個詐欺取財罪判刑8年7月,全案上訴高院,林女出庭強調:「我從沒想要還錢,我是詐欺親友!」以免被改依最重判10年的《銀行法》非法收受存款罪論處,她又宣稱「願以餘生彌補被害人」,請求輕判,高院二審今上午仍判她8年7月,可上訴。
林女(37歲,在押)被控從2010年起,對外自稱專門借錢給需要登記增資的企業,待會計師簽證、銀行完成審查辦妥驗資程序後,就可取回資金並賺取每筆約8%的高額佣金,藉此鼓吹親友跟她投資,標榜可月領2%到4%利潤。
由於林女常以高檔名車代步,營造多金形象,加上打扮光鮮、能言善道,不時吹噓鴻海、宏達電的子公司都是她的客戶,因此深受親友信任,多人投資各數10萬元到2000多萬元,初期確實按月收息,有人持續增資。
不料這些錢全被林女用於購置私人豪宅、名牌包、女鞋與珠寶等精品,或出國旅遊玩樂。愛玩超跑的林女,還買一輛要價千萬元的賓士SL63超跑炫富、砸大錢為愛車開慶生會,被車友封為「超跑女神」。
林女去年開始周轉不靈,百般拖延付息,更嗆被害人:「我沒錢,去告我啊!頂多關1、2年!」等語。10位被害人共被騙走約6500萬元,包括和林女一起長大的2位小學同學、林女的親表妹等人,其中1人損失2000多萬元,還有人到最後連父母罹患癌症需要的醫療費都討不出來,出庭表示:「真的很想去跳樓!」
檢調獲報,今年初約談林女並搜索,發現林女已將房子和車子全賣掉,幸好扣得數10個香奈兒、愛馬仕的精品包與數10雙高檔女鞋等財物。林女到案被羈押至今,一審認定林女犯行造成被害人財產莫大損失,更使被害人喪失對人性的信任,依12個詐欺取財等罪判刑8年7月,其中8年須入監。
檢方上訴主張林女犯行已達吸金程度,不僅觸犯最重判5年的《刑法》詐欺取財罪,應改依最重可判刑10年的《銀行法》非法收受存款罪論處,且一罪一罰。林女怕被重判,出庭急忙強調:「我從沒想要還錢,我是詐欺親友!」自稱債務纏身,才向親友騙錢,「對她們也很抱歉!」
林女宣稱積極想和解,但答應出錢協助的金主臨時反悔,她很遺憾,求法官輕判再給一次機會,讓她能重返社會用正當方式還錢,她「願以餘生彌補被害人」,盡力做最後補償。
被害人出庭口徑一致痛批林女態度傲慢,被重判才嚇到,假情假意表示願和解,「其實都是謊言!專騙身邊親友,泯滅人性!」她們感受不到林女的悔意,請法官別讓林女輕鬆脫罪,「不然我們這些努力賺錢的人被騙,難道是應該的?」(黃哲民/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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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10:08
更新時間:1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