薇薇安過世後爆發債務爭議,她生前的經紀人張秀芬提告向薇薇安父母追討她這些年來應得的報酬,以及這二年來照顧薇薇安的「道德贈與」共942萬餘元,台北地院今天開庭,張秀芬首度現身出庭,她雖不受訪,卻透過公開信表達心聲。(張欽/台北報導)
公開信全文如下:
我是Nemo,薇薇安(佳瑛)的經紀人,也是佳瑛16年的親密伴侶。
2014年8月19日,醫生宣告佳瑛得了癌症,我們開始2年多對抗病魔的日子,篤信佛教的佳瑛,深信我們終將等到奇蹟,但很遺憾,奇蹟沒發生,在佳瑛2016年11月30日辭世時,當時身邊只有我一個人,她對我說:「對不起,我已經盡我最大的努力了,我多希望能陪妳更久一點。」
佳瑛走後的近一年來,我在生活上與心情上都承受極大的痛苦,除了憂傷佳瑛的逝去,也被迫搬離我們共同居住的家,我曾以為那會是我與佳瑛白頭偕老的地方。
佳瑛住院時,我們曾討論過,如果她真的過世該怎麼辦?她雖然抗拒這個話題,但她相信他父親會善待我,不會賣掉我們的家,他父親也在佳瑛生病期間,不止一次對我說:「妳放心,我不會虧待妳。」
佳瑛說如果她的父親真的賣掉我們的房子,她無論如何都不會原諒他,因此,佳瑛沒有留下遺書,而噩夢就在佳瑛走後開始,我與佳瑛的父親為了房子的事協商多次,很遺憾,我沒能守住我們的家,佳瑛父親拒絕承認那是我們共同所有,也拒絕正視我們的伴侶關係,雖然他以為他已寬容對我(女兒的助理),但對我來說,身為佳瑛16年伴侶,他認為我只是貪戀他的錢財,對我來說是一種人格污辱。
與佳瑛父親對簿公堂,索回我和佳瑛共同打拼存下的家產,應是佳瑛和我從沒想過的結局,佳瑛因為工作性質與個性,從不願讓人知道我倆的關係,在外,我是經紀人,在內我們才是相偎依的情侶,雖然知道一旦訴諸法律,就有可能將我倆的關係置於公眾,但我一無所有與別無選擇下,只能做我最不願意做的決定,拿回屬於我的財產與尊嚴。
我了解我的處境可能再次提醒社會,同性伴侶缺乏婚姻保障下的難處與處境,但顧慮到佳瑛想保留住她生前在世時他人眼中的形象,我與律師商量,希望案件不要曝光媒體,也一直沒有對外主動發佈任何訊息,無奈不知何故,還是驚擾各位,甚感惶恐,僅能將事情始末簡單交代。
我10多年來與佳瑛一起工作,名義上我雖受雇佳瑛成立的「薇冠公司」,但就像許多夫妻共同打拼事業,我並未實際支領酬勞,而是在2006年把我們共同所賺的錢,一起買下共同居住的房子,當時我們存款不夠,我還向家人借了一筆錢當頭期款,佳瑛沒安全感,又不想讓人猜測我們的關係,雖然是兩人出錢買的,但房子只登記在佳瑛一人名下。
在佳瑛父親迫我離開房子後,與律師討論決定向佳瑛繼承人即其父母要求返還這多年來的所得,雖然留住我倆房子的機會渺茫,但至少不要讓我落得一無所有,我不是擅長鏡頭前表達自己的人,盼能用這信件表達心聲,期望媒體見諒,也誠摯感謝大家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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薇薇安經紀人首露面 「我們是相偎依的情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