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停車場縱火犯落網 18歲身障青年犯案

出版時間 2017/11/15

(更新:新增影片)

雲林縣莿桐鄉台1線與中山路口的第三公有停車場,上個月與本月初陸續遭人深夜縱火,燒掉1輛小貨車與2輛轎車。
 
由於當地缺乏道路監視器,案情一度膠著難以釐清,所幸附近居民向警方表示,上個月三日深夜有1輛小貨車遭縱火,隔天一大早就有1名看似高中生的男子在案發現場遊蕩,逕自拆除警方在案發現場拉起的封鎖線,警方認為這名男子就是縱火犯的可能性相當高,但在當地加強巡邏查緝1個月仍無所獲。
 
本月五日深夜,第三公有停車場2輛轎車又遭人縱火,警方隔天早上重返現場簽巡邏箱時,發現1名18歲高職畢業王姓男子在現場徘徊,直覺可疑立即趨前盤查,取得對方資料後,拍下王男的照片;事後拿照片請當地居民指認,居民們一眼認出王男的衣著跟上個月初逕自拆除警方封鎖線的人一模一樣。
 
警方指出,王男在2次發生火燒車的隔天早上都重返案發現場,相當可疑,請他到案說明,王男坦承2次火燒車都是他做的,他打破車窗,拿打火機點燃廢紙,丟入車內,放火燒車,因為這些車輛長期停在公有停車場佔車位,根本沒人管,他是替社會除害,把車燒掉,讓其他人有車位可停。
 
警方向村長及王男的阿公、哥哥查證,發現王男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有輕度智能障礙,在村裡常作一些搬動瓦斯筒、燒廢紙的行為,防不勝防。警方偵訊後以「公共危險罪」將王男移送雲林地檢署偵辦。(寶智華/雲林報導)

出版時間  12:11
更新時間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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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男縱火燒掉1輛小貨車。翻攝畫面
王男重返縱火現場,被警方發現。翻攝畫面
警方在縱火現場拉起封鎖線。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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