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玉真。資料照片
名嘴蔡玉真2014年11月間參加彭文正與李晶玉夫婦主持的《正晶 限時批》節目時,指前立委高資敏是柯文哲活摘器官的「影武者」,而高與妻子楊富美在立法院是「一對寶」,並被票選為「最不要臉之立委」,搞烏龍舔耳案就楊富美所揭露等。高資敏與楊富美怒控蔡玉真與彭文正、李晶玉,要3人連帶賠償100萬元並登報道歉,高等法院今判蔡須賠償高10萬元、楊20萬元,而彭、李免賠。
判決指出,影武者的意義為大將的替身、幕後人物或操縱者,而柯文哲曾被指控執行器官移植過程不當,屬可受公評之事,至於一對寶,「哥倆好,一對寶」、「天生一對寶」指有趣的人,「一對寶」雖不莊重,但不算貶損他人社會評價的語言,以上部分蔡玉真的言論不構成毀損名譽。
但關於舔耳案與票選最不要臉立委部分,當年公開舔耳案的立委是李慶安,不是楊富美,且票選最不要臉立委是侮辱性活動,已損及高資敏與楊富美的名譽,因此判蔡玉真須賠高資敏、楊富美各10萬元與20萬元。此案高、楊還可上訴。
至於彭文正與李晶玉夫婦,法官認為民主國家節目來賓的言論本不受主持人監督與管制,主持人也沒有監督與管制的權利與義務,且當天彭、李對於蔡玉真在節目中發言並未加油添醋或一起批判,因此免賠。(丁牧群/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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